安圖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科教興縣戰略,並及時向縣政府提出報告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圖縣科學技術局
- 主要職責:推動全縣科技進步工作
- 內設機構:設2個內設機構
- 地點: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安圖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代理專利等涉及智慧財產權的職責。
(三)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統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增加代理專利等涉及智慧財產權的職責。
(三)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統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科教興縣戰略,並及時向縣政府提出報告或建議。
(二)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技術服務體系;擬訂科技體制改革的具體意見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推動全縣科技進步工作,檢查、考核各主管部門及所屬企業科技工作,組織評選科技工作先進鄉鎮和科技型企業。
(四)貫徹落實“科教興縣”戰略方針,組織協調農業科技的引進、示範、推廣、培訓工作以及各類技術承包活動,推動科技示範鄉鎮、科技示範村、科技示範戶的健康發展。
(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州下達的科技攻關、星火、火炬項目、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等工作任務。
(六)組織協調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的實施和全縣各類科技開發工作,做好科技攻關、星火計畫項目、火炬計畫項目、基金項目以及推廣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組織各類計畫項目的收集、匯總、評價、論證、審報、契約簽約、管理、實施和驗收工作。
(七)監督管理科技發展基金,分配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事業費用,並積極協調科技扶貧工作,擴大科技扶貧投入支撐體系。
(八)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統計、認定登記、申報和獎勵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推廣套用工作,審查代理和申報專利技術。
(九)會同組織、人事部門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負責各類科技人員的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縣科技情報工作。建立健全並不斷擴大國內外科技情報網路,承擔科技信息、經濟信息、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系統工作,供決策部門參考。
(二)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技術服務體系;擬訂科技體制改革的具體意見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推動全縣科技進步工作,檢查、考核各主管部門及所屬企業科技工作,組織評選科技工作先進鄉鎮和科技型企業。
(四)貫徹落實“科教興縣”戰略方針,組織協調農業科技的引進、示範、推廣、培訓工作以及各類技術承包活動,推動科技示範鄉鎮、科技示範村、科技示範戶的健康發展。
(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州下達的科技攻關、星火、火炬項目、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等工作任務。
(六)組織協調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的實施和全縣各類科技開發工作,做好科技攻關、星火計畫項目、火炬計畫項目、基金項目以及推廣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組織各類計畫項目的收集、匯總、評價、論證、審報、契約簽約、管理、實施和驗收工作。
(七)監督管理科技發展基金,分配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事業費用,並積極協調科技扶貧工作,擴大科技扶貧投入支撐體系。
(八)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統計、認定登記、申報和獎勵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推廣套用工作,審查代理和申報專利技術。
(九)會同組織、人事部門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負責各類科技人員的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縣科技情報工作。建立健全並不斷擴大國內外科技情報網路,承擔科技信息、經濟信息、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系統工作,供決策部門參考。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局設2個內設機構:
1.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擬訂落實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的具體措施;擬訂工業科技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縣內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參與經濟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推動全縣工業領域的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及新技術開發工作。負責工業、農業科技項目的審批和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批工作。
2.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科技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農村發展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工作;指導農村與社會科技的服務體制建設、科技扶貧等涉及農村與社會的科技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的推廣、培訓、示範、試驗工作;負責局包村工作、科技試驗示範基地的建設工作。
1.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擬訂落實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的具體措施;擬訂工業科技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縣內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參與經濟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推動全縣工業領域的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及新技術開發工作。負責工業、農業科技項目的審批和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批工作。
2.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科技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農村發展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工作;指導農村與社會科技的服務體制建設、科技扶貧等涉及農村與社會的科技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的推廣、培訓、示範、試驗工作;負責局包村工作、科技試驗示範基地的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縣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長2名。
辦公地址:安圖縣明月鎮九龍街龍安路42號
辦公地址:安圖縣明月鎮九龍街龍安路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