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人事局是一個政府性質的組織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人事工作的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並具體指導督促、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事業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二)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組織落實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對全縣參照公務員制度的人員實施管理;負責管理全縣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各類培訓工作。
(三)負責編制全縣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人員結構、工資計畫,並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晉升、調整的審核;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落實,負責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齡核准、提前退休的審批等工作;參與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改革;指導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
(四)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定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負責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鑑定工作,負責對職業資格註冊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指導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研究制定吸引外來人才優惠政策並負責實施。
(五)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發展規劃以及整體性人才資源的開發和管理,制定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的制度,發展規範人才市場,負責管理全縣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以及高校本科畢業以上高層次人才的服務;承擔企事業單位急需人才、特需人才的聯絡、聘用;負責全縣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審批、人才招聘廣告內容的審核、招聘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在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調配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配備的審核和報批,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工作。
(七)負責全縣軍官轉業接收安置工作,檢查督促軍轉幹部政策落實情況,落實轉業軍官培訓計畫。
(八)綜合管理政府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懲戒、申訴與控告工作,辦理人事方面的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事項,歸口管理人事爭議仲載;指導督促人事行政執法和人事專業普法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