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仁縣工商局始建於1979年,曾在縣城民主路、五一南路、七一東路等處辦公,1999年移址於縣城紅太陽商貿城新辦公大樓。現有在冊幹部職工141人,在職100人。縣局成立了機關黨委,下設1O個黨支部,共有黨員100人。縣局內設10個股室,3個直屬機構,1個信息中心,下設7個工商所,2個掛靠協會,主要負責全縣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全縣共有內資企業448家,私營企業427家,各類市場29個,個體工商戶4922戶。工商體制改革以來,縣局立足長遠,與時俱進,為努力實現我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又快又好發展做了大量實踐與探討工作。一是積極服務安仁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努力為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服務。二是嚴格履行監管執法職責,維護安仁縣市場經濟秩序,大力開展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違法廣告、治理商業賄賂與反不正當競爭、清理無照經營等專項整治行動。三是積極推進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四化建設”,努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行政執法質量大幅提高。四是加強隊伍建設,建設服務型工商隊伍,樹立良好工商形象;五是加強基層建設,投資500萬元興建了局機關辦公大樓,5個基層工商所,添置了12台執法辦案車輛,7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箱,35台電腦等辦公設備,極大地提高了全局辦公的軟硬設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區:安仁縣
  • 建於:1979年
  • 冊幹部職工:141人
  • 在職:100人
  • 內設股室:10個
職能職責,組織機構,

職能職責

l、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領導本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2、組織管理本縣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等登記事項,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依法對登記註冊的企業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和經濟違法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5、組織實施本縣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
6、組織監管本縣經紀人,經紀機構。
7、組織實施本縣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利用契約進行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8、組織管理本縣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單位。
9、組織管理本縣廣告資格的審批,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違法違章廣告行為。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體合夥和私營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ll、領導本縣以下工商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基建、紀檢監察、內部審計監督等有關工作。
12、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13、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一)、局內設機構
安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科直屬機構,內設8個股室。
1、辦公室 (負責人:王非)
工作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信息、新聞宣傳、綜合統計、機要、保密、信訪、行政事務管理、會議組織和機關安全保衛;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全縣系統服裝、裝備等工作。
2、政策法規股 (負責人:謝哲)
工作職責:組織貫徹工商行政管理程式法規;承擔立法調研、行政複議、核審、聽證、立案登記備查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執法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執法證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依法處理案件申訴、投訴。
3、財務基建股(負責人:劉香蘭)
工作職責:貫徹省、市系統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系統經費預算和會計報表、組織收入;擬編基建項目方案及預決算審查;組織管理全縣系統國有資產,負責管理全縣系統財務和票據工作。
4、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股(負責人:張小貝)
工作職責:貫徹實施企業監督管理政策法規;負責對縣局登記註冊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違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指導本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5、商標和廣告管理股(負責人:李衛軍)
工作職責:貫徹國家、省商標和廣告業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縣轄區內廣告經營單位廣告經營資格、全縣性廣告活動的審批登記;組織查處商標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本縣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和廣告審查機關及行業組織的工作。
6、消費者權益保護股(12315指揮中心)(負責人:張升武)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本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執法工作;貫徹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組織宣傳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知識;負責本縣“12315”申訴舉報中心工作;組織查處本縣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本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7、人事教育股 (負責人:凡光偉)
工作職責:研究擬定本縣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協助局領導抓好工商所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本縣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評先表彰、勞動工資等有關工作;指導全縣系統基層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並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紀檢監察室(督察室)(負責人:李偉)
工作職責:負責對本局系統的內設、直屬、派出機構、國家公務員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二)、直屬行政機構
1、市場規範管理分局 (負責人:劉家光)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制定的有關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對各類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和其他市場)的經營秩序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縣轄各單位主辦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和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櫃檯租賃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管;負責查處利用契約進行的違法違章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和監管拍賣、典當行為;依法管理經濟人和經紀機構;負責全縣個體機動車輛的監管和收費工作;負責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2、註冊登記分局(負責人:張燁)
主要職責:貫徹實施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政策法規;核定註冊單位名稱,辦理縣局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發證照。
3、公平交易分局(打擊傳銷辦公室、經濟檢查大隊)(負責人:譚鵬)
主要職責:貫徹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協調和查處全縣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三)、派出機構
全局共設7個工商所,其職責按《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執行。
禾市工商所(負責人:陳正安)
城北工商所(負責人:陳湘文)
城南工商所(負責人:李久勝)
城郊工商所(負責人:呂貴華)
靈官工商所(負責人:陳桔平)
安平工商所(負責人:何國華)
關王工商所(負責人:王彬林)
(四)、直屬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人:譚志軍)
(五)、社團組織
個體勞動者協會(負責人:譚梅良)
消費者協會(負責人:謝才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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