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安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濰坊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安丘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安丘市委、安丘市人民政府關於安丘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發〔2019〕2號),設定安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信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規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碑嚷灑櫻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市新型工業化進程中多臭姜求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夜跨葛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濰坊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基地發展,負責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推動實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負責研究提出全市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套用新匪戲試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按規定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全市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結合發展促進工作。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全市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市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指導推進全市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市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八)研究提出全市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市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市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淋戶。指導推進全市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濰坊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促進工作。
(十)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推進全市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織指導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舉厚拒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濰坊市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
(十四)管理指導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工作。
(十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濰坊和安丘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1.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獲得感。
2.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
3.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多葛囑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要由省、濰坊市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工信局負責審核。需要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發改局會同市工信局審核後,市發改局負責組織上報。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市工信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市發改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爭取上級的相關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市能源規劃相銜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於信息產業工作。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市工信局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信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5.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市發改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市工信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市發改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安丘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上屬單位管轄範圍除外),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市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有證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6.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市工信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7.關於行政複議工作。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工信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督查督辦、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接待、政務信息公開、會議安排、財務和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處理好信訪維穩和有關事項的調查處理及回復工作。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參與推進軍民共建相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本系統職稱、專家管理工作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受職稱主管部門的委託,牽頭組織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級職稱和藥品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協調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工會、團委、婦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低保、救濟、救助的報批、發放工作。
(三)政策調研科。制定部門信息調研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信息調研課題。負責對國家、省、市有關重要政策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反映問題,提供信息參考。調查研究工業企業經營管理、基層黨建、經營隊伍建設方面的有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調研工作制度,加強企業信息員隊伍和信息網路建設。做好信息調研成果的轉化,加強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性文字材料。
(四)運行監測科。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承擔年度發展目標考核工作。協調落實上級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措施。承擔工業企業綜合評價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落實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負責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落實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產業政策,負責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提出重點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研究落實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推動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推動實施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推進行業質量工作。推進國家和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做好企業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培育工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推進我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工業文化遺產保護。
(六)企業管理科。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工作,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企業文化建設。指導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推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工作。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工業企業抓好本質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推進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落實國家、省、濰坊市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推動企業上雲,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方面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無線電管理法規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7名、副科長(副主任)4名。

其他規定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安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鄭紅岩
(十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濰坊和安丘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1.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獲得感。
2.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
3.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要由省、濰坊市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工信局負責審核。需要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發改局會同市工信局審核後,市發改局負責組織上報。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市工信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市發改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爭取上級的相關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市能源規劃相銜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於信息產業工作。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市工信局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信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5.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市發改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市工信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市發改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安丘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上屬單位管轄範圍除外),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市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有證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6.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市工信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7.關於行政複議工作。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工信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督查督辦、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接待、政務信息公開、會議安排、財務和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處理好信訪維穩和有關事項的調查處理及回復工作。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參與推進軍民共建相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本系統職稱、專家管理工作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受職稱主管部門的委託,牽頭組織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級職稱和藥品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協調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工會、團委、婦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低保、救濟、救助的報批、發放工作。
(三)政策調研科。制定部門信息調研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信息調研課題。負責對國家、省、市有關重要政策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反映問題,提供信息參考。調查研究工業企業經營管理、基層黨建、經營隊伍建設方面的有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調研工作制度,加強企業信息員隊伍和信息網路建設。做好信息調研成果的轉化,加強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性文字材料。
(四)運行監測科。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承擔年度發展目標考核工作。協調落實上級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措施。承擔工業企業綜合評價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落實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負責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落實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產業政策,負責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提出重點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研究落實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推動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推動實施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推進行業質量工作。推進國家和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做好企業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培育工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推進我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工業文化遺產保護。
(六)企業管理科。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工作,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企業文化建設。指導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推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工作。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工業企業抓好本質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推進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落實國家、省、濰坊市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推動企業上雲,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方面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無線電管理法規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7名、副科長(副主任)4名。

其他規定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安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鄭紅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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