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安丘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部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擬訂並監督實施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計畫;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貫徹執行上級統一制定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金統籌辦法;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推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上級統一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政策,標準和福利制度;負責執行上級統一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法規.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實施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設以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信訪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本系統的學習培訓工作;具體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工作.
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維護穩定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負責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工作;牽頭審核匯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數據;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三)就業促進科(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組織落實上級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區域有序流動等有關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做好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就業管理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負責對職業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做好農民工信息統計工作.
(四)職業培訓和勞動關係科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能力考核鑑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資格;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科室擬訂全市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落實勞動關係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落實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落實最低工資標準;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參與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按規定辦理企業人員調配工作;辦理企業招聘職工及工齡認定手續;按規定辦理企業用工備案工作;按規定負責協調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家屬子女;承辦外國人就業申請的報批工作;按許可權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技校扶貧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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