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御所千總是官名,漕運總督所轄守御所主官,掌管屯田及領運漕糧等事。 順治三年(1646)改置,秩從五品。員缺時有裁減,光緒初共設十人,內管屯者一人(浙江)、管屯兼領運者一人(山東)、領運者八人(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