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兒童進行運動的常識,從三個方面去注意。
首先,選擇好適宜的運動項目。幼兒運動以身體練習(主動練習和被動練習)為基本手段,可供選擇的運動項目很多,包括跑、跳、投、壓等練習;捉迷藏;跳舞、溜滑梯、打鞦韆等遊戲;郊遊、拍球、跳繩、騎兒童車、游泳、體操等運動。所有這些運動都以增強體質,娛樂身心為目的。
其次,怎樣選擇運動項目。運動鍛鍊的項目很多,不同的運動項目可以產生不同的鍛鍊效果。如:提高速度能力可選擇跑、騎兒童車等項目;增強耐力能力,可選擇長時間跑的遊戲、游泳、郊遊、跳繩等練習;增加力量能力可選擇跳、投等練習;提高靈敏協調能力,可選擇跳舞、打鞦韆、拍球等遊戲;提高柔韌能力可選擇體操、按壓等練習。
在選擇鍛鍊項目時,要以幼兒的解剖特點,生理特點為基礎。要根據孩子的素質需求進行選擇,身體哪方面素質欠缺就多煉哪方面,對於不同性質的幼兒,出示了不同鍛鍊方式。另外,要使身體得到全面鍛鍊,應採用多種多樣的項目進行鍛鍊。開始時,可以先從一兩個項目入手(要持之以恆),待有了相當基礎時,再由少到多、由簡入繁、由易到難地逐步增加鍛鍊項目,在鍛鍊中還要注意掌握循序漸進以及因人制宜的原則。對不同習慣、不同環境、不同個性的人提示了多種運動的選擇,作到具有自我選擇的特性。
最後,幼兒運動應具有科學的指導性,運動量安排要合理。制定和選用基本運動必須科學掌握運動量,如果運動量太小,對身體鍛鍊的效果就不大;而運動量過大,又沒有節奏,則身體健康也會受到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