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優則仕(孔子關於教育目的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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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成績優秀就去做官。孔子關於教育目的的主張。語出《論語·子張》:“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意為做官優秀的要去學習,學習優秀的便去做官。“學而優則仕”雖為子夏之言,但它與其師孔子“舉賢才”、“學也,祿在其中矣”的思想是一致的。也和孔子推薦子路、子貢、冉有等學而優的弟子去做官而反對子路使尚未學成的子羔為費宰的行動相一致。絕大多數學者認為此話雖出於子夏之口,但也反映了孔子的思想。個別學者認為,此話既是子夏所言,應是子夏的思想,子夏與孔子雖系師徒,但不能認為子夏的思想就是孔子的思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而優則仕
  • 定義:學習成績優秀就去做官
  • 出處:《論語·子張》
詞義辨析,產生背景,發展與影響,

詞義辨析

對“學而優則仕”歷來解釋不同。分歧主要集中在對“優”字的理解上。代表性意見主要有兩種:一種認為,“優”即悠閒、空餘、有餘力,此話意為學習有餘力便去做官。古代學者馬融、皇侃、朱熹等及今人楊伯峻、胡曲園、趙一民、郭齊家、劉俊田等均持此說。宋代朱熹便講:“優,有餘力也。仕與學,理同而事異。故當其事者,必先有以盡其事,而後可及其餘。然仕而學,則所以資其仕者益深;學而仕,則所以驗其學者益廣。”楊伯峻亦講子夏此語意為:“做官了,有餘力便去學習;學習了,有餘力便去做官。”另一種意見認為,“優”即優秀、優良,此句意思則為做官成績優秀就去進一步學習,學習成績優異則去做官。持此說者有郭沫若、毛禮銳、張瑞瑤、王炳照等。毛禮銳認為,孔子及儒家“主張學好了便可做官”,“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做官”。王炳照也認為,從研究孔子的全部思想及其對後世的影響來看,這種解釋比較合理,通常人們也往往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學而優則仕”這個命題。張瑞璠也認為:“對這句話的一般理解是:學習是為做官做準備,學好了就做官。”對“仕”字的解釋也有歧意:一種意見認為“仕”即“做官”,郭沫若、胡曲園、楊伯峻、毛禮銳、張瑞璠、王炳照等持此說。另一種意見將“仕”解為“做事”。將此語解釋為:做事了,有餘力要去學習;學習了,有餘力要去做事。此外尚有把“優”釋為“多”,“仕”釋為“事”,釋子夏語為:“實際事情做的很多了,則要重新學習;學到的知識很多了,就要到實際工作中去檢驗。”等說法。

產生背景

“學而優則仕”思想產生於春秋末年,時值中國社會由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社會出現大變革、大動盪。奴隸社會“學在官府”,奴隸主貴族壟斷文化教育,官守學業,私門無著述文字。教育非官莫屬,欲學者以吏為師。在奴隸社會宗法制度下,實行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世卿世祿制度。其培養和選用人才的原則是“任人唯親”,從三卿到大夫都是子孫相繼,代代相傳。社會上普遍存在著不學而仕、仕而不學和學而不能仕的現象。庸碌不學無術之輩身居高位,賢德有才之士不得任用。奴隸制的崩潰,封建制的興起,衝擊了世襲制下以血統論貴賤、智愚的舊傳統。春秋末年,官府之學解體,官學散落民間,出現學術下移,為非奴隸主貴族者學習文化創造了條件。在此歷史條件下,以孔子為代表的先進思想家、教育家,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提出“舉賢才”、“任人唯賢”的政治主張。而孔子認為“賢才”並非天生,要靠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去培養,然後由學習成績優秀的賢才去充任官職。他說:“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論語·先進》)便是這一思想的表述。這種思想與主張傳之於弟子,便是子夏所說的“學而優則仕”。按照這一主張,學習便是為做官做準備,學與不學,學的好壞,便成了能否做官的條件。因此,“學而優則仕”既是統治階級選拔、任用人才的原則,同時也是重要的教育思想,且這一思想從一開始便是與世襲制相對立的。

發展與影響

“學而優則仕”思想兩千多年來對中國的政治和文化教育的發展產生過深遠的影響。這一思想在春秋戰國時期不僅屬於儒家,墨、法各家也都反對世卿世祿制度,反對仕而不學和不學而仕,只是學的內容和優的標準不同。這一思潮的出現為創立新的選士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礎,並逐漸形成了一條選用人才任人唯賢的原則。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這一原則因有利於統治階級獲取人才,所以很受當權者所重視。封建社會實行“學而優則仕”有一個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漢代實行選舉制,即所謂“鄉舉里選”,也稱薦舉或察舉,其辦法為由地方官逐級考察保舉,送至中央,再行考查,然後委派官職。此制雖曾選出過一些人才,但在實行過程中,薦舉大權操在地方官吏手中,一無身世、二無靠山的英才俊士仍然難被選中。魏晉南北朝改行九品中正制,在各州郡設定大小中正官,區別所管地區的人物,定為九等,稱九品,以此作為選人授官的依據。之後隨著世族地主壟斷地位的喪失,庶族地主要求參與政權,以門第取人的九品中正制不再適用,遂改行專門用考試辦法挑選人才的科舉制度。科舉制始於隋,盛於唐,廢止於清末,實行了1300年。科舉制度的基本特點是通過考試選拔人才,這種辦法同選舉制及九品中正制相比,較多地體現了“學而優則仕”的精神。兩千年來,封建皇朝曾把“學而優則仕”作為限制豪門世族特權,吸引庶族地主參政的手段;庶族地主及一般知識分子也曾把“學而優則仕”看做自己升騰發跡的途徑。因此,科舉取士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和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學而優則仕”的精神,在與世襲制的鬥爭中,也確實曾為封建統治者培養和選拔了一批人才。但是,在整個封建社會裡,無論是漢代的選舉制,魏晉的九品中正制,還是隋、唐以後的科舉制,都沒有也不可能真正充分地實行“學而優則仕”。隨著封建制度的衰落及科舉制度的流弊叢生,通過科舉來實行“學而優則仕”,便愈來愈成為一句空話。
“學而優則仕”思想具有兩重性,它對後世的影響也具有兩重性:一方面,它適應了春秋時期由“親親”到“舉賢”的社會發展潮流,反對先天決定論,強調後天教育和學習的重要性;反對以門第高低論貴賤智愚,重視德才的作用;反對“任人唯親”,提倡“任人唯賢”,這種重視教育、重視知識、重視人才的思想是積極的、進步的,這是它的基本精神。這一方面不僅具有歷史的進步意義,它所體現的“用人唯賢”的原則精神,直到今天,仍然是我們應該批判繼承的思想遺產。同時,自“學而優則仕”主張產生後,為創立新的以“學優”為準的選士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礎,以“學優”為準的選士,使社會上逐漸形成了一個可以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官僚群體,從而為由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發展創造了條件。這對中國社會的發展起過一定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提倡通過讀書以求仕進,宣揚了一種讀書做官的思想,在這一思想影響下,儒家後學更提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孟子·滕文公上》)及“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等厭惡體力勞動,鄙視勞動人民的思想,這對後世也有相當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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