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專門為扶持科技型企業而設計和運作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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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概念

簡介

孵化器也指一個集中的空間,能夠在企業創辦初期舉步維艱時,提供資金、管理等多種便利,旨在對高新技術成果、科技型企業和創業企業進行孵化,以推動合作和交流,使企業"做大"。
美國孵化器專家魯斯坦·拉卡卡認為:企業孵化器(businessincubator)是具有特殊用途的設施,專門為經過挑選的知識型創業企業提供培育服務,直到這些企業能夠不用或很少借用其它幫助將他們的產品或服務成功地打入市場;企業孵化器在中國也稱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它通過為新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物理空間和基礎設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務支持,進而降低創業者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成功的企業和企業家。在台灣地區叫育成中心,在歐洲一般叫創新中心(innovationcenter)。

結構

其組織機構通常為
(1)項目招商部:招商引資,項目洽談,企業進駐審批,收集各類科技、經濟信息和市場情報,推薦投資合作項目,檔案翻譯,三資企業工商註冊服務等。
(2)產業服務部:企業生產、科研、市場行銷、財務管理、智慧財產權、標準化等全過程服務,內資企業工商註冊、稅務登記"一條龍"服務,進駐企業畢業認定,協助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和各類項目的申報,研究企業發展模式,指導和培訓進駐企業進行現代化管理,做好企業數據統計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管理等。
(3)綜合服務部:對外宣傳、接待、文秘、檔案、內部財務管理、信息調研、內部管理等。
(4)物業管理部:孵化基地的水、電、設備、環境衛生、保全等一系列物業後勤配套服務。
(5)信息部:孵化基地計算機網路管理及相關專業技術信息服務等。

發展狀況

企業孵化器在20世紀五十年代發源於美國,是伴隨著新技術產業革命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企業孵化器在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孵化和培育中小科技型企業,以及振興區域經濟,培養新的經濟成長點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引起了世界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企業孵化器也因此在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企業孵化器獲得了迅猛的發展,截止1998年底,世界上已有3300多家企業孵化器,其中北美擁有750家(並以每周新建一家的速度增長),歐洲擁有2334家,中國大陸有600多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和2000萬平方米的孵化產地40000餘家的在孵企業以及15000多家的畢業企業以世人矚目的發展速度一躍而成為世界孵化器大國。
中國孵化器起源於20 世紀80 年代中後期,1987 年中國誕生了第一個科技企業孵化器——武漢東湖創業服務中心。經過25 年的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數量持續增長,孵化能力不斷增強。
據 2003 年底的統計,全國已有包括創業服務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大學科技園在內的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489 家。中國已經形成具有較大規模的孵化器隊伍,數量位居世界前茅,列開發中國家之首。經過孵化器這個“高新技術企業搖籃”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得到了很好的發展,不僅湧現出一大批成熟的畢業企業,為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後備力量,而且一批畢業企業已經成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的中堅。科技企業孵化器已經成為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發展趨勢

我國企業孵化器的發展已形成自己的特色並開始呈現多種形態。孵化器正朝著形式多樣化、功能專業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和組織網路化方向發展。 經典發展時期,這一時期是孵化器的初級發展階段,大約要經歷10-15年,主要特徵表現為政府以特殊政策支持其建立和發展,投入大量資金,創造最初級的孵化條件;
多元發展時期,也稱為中國孵化器第二次創業時期,估計可能要持續20-30年左右,主要特徵為從向在孵企業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服務逐步過渡到為創業者的直接服務、專業化發展、創業投資、網路化發展、盈利性發展、國際化發展;
全球化發展時期,或者叫做第三次創業時期,跨國公司、多國政府和跨國投資機構的支持,依託全球資源對世界範圍的最新發明進行跨國孵化將是其主要標誌
在形式多樣化方面:不僅有綜合性的創業中心,而且發展了一批留學人員創業園、大學科技園和海外創業園等。如今,已有依託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等高等院校建立了58 家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北京、上海、蘇州等地依託創業中心和高新區建立了50 多家留學人員創業園,為海內外留學人員和海外華人提供創業的全程服務;在美國、俄羅斯、新加坡、英國等地建立了海外創業園。
在功能專業化方面 :興建了一批以中小型的軟體開發企業為主要培育對象的軟體園;上海張江生物醫藥孵化器、北京醫科大學醫藥孵化器、北京863 軟體孵化器、北京北內製造業孵化基地、北京新材料孵化器、陝西楊凌農業專業孵化器、天津塘沽海洋技術專業孵化器等一批專業技術孵化器已經投入運營。
在投資主體多元化方面:除了有政策性孵化器外,商業性孵化器的發展呈現良好態勢;管理體制已從事業型為主,向企業型、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並重模式轉變。一批國有和民營大中型企業、風險投資機構和跨國公司已經在中國創建了企業孵化器,以孵化器數量最多的北京為例,在2000 年統計的25 家孵化器中,大學投資的孵化器占5 家,國企投資的孵化器占7 家,民營企業投資的占1 家,政府投資的占7 家,國外公司投資的占2 家,其他孵化器占3 家。
在組織網路化方面:為促進孵化器優勢互補,協同發展,企業孵化器的工作組織網路也應運而生。1993 年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協會建立了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專業委員會,這是第一個全國性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網路( 組織) ,已擁有100 多家正式會員,每年都舉辦研討、交流活動並與國外同行建立聯繫。設立在科技資源比較豐富的中心城市,連線本城市各類型孵化器的城市孵化器網路,在北京、上海、武漢等地建立;中西部12 個省市、華北、東北和華東地區先後建立了區域科技企業孵化器網路。此外,中國還積極參與了國際孵化器網路組織的有關活動。

延伸思考

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個以“制度性框架”和“中介性體系”為根本特徵的智慧型服務產業,承擔著培養科技創業企業和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的重任,科技孵化器為創業企業提供公共設施和服務,使創業企業能夠傾力發展自己的核心能力,由於政府主導經濟的強烈動機和直接參予經濟的廣泛行為。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制度性框架"特徵尤甚於美國。

制度性框架

1.制度性的機制: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是政府意志的體現,這種意志使孵化器獲得了納入政府機構框架的組織設計和超出政府機構框架的組織創新空間,制度化的創新機制和準公共機構的體制使孵化器及其在孵企業獲得了特殊的生存和發展機遇。 2.制度性的產品: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獲取了大量政府投資,成為政府的大規模採購品,政府並不要求這種制度性投資的產品或者說是採購品短期內有多少直接的回報,其作為重要政策工具的社會性與當初發展高新區的初衷也大不相同,也可以說,孵化器和高新區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性的產品。 3.制度化的服務: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享有特別的法律地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特別立法或者以政府檔案的形式支持和保護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先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得以有組織地為本土和回歸本土的創業者提供:公共的完整的制度化的服務。創辦新企業在中國變得空前的容易,啟動新創意和開展技術創新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擁護和支持。 4.制度性的目標和產品: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要實現明確的政府目標或者說是公共目標,即"創造並維持一個高效率、低成本的創業環境;迅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批量生產企業、批量提供就業"三大目標,其中企業、企業家、企業就業已被很多人認同為孵化器生產的"公共產品"。順理成章,"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自然成為孵化器刻意追求的目標,或者說是制度規定的一部分。從1987年中國第一家孵化器誕生到今天,體現上述四大制度性特徵的"制度性框架"不僅沒有弱化,而且還有日益強健的趨勢。

中介性體系

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個"中介性體系"。被尊稱為"中國孵化器之父"的印度人魯斯坦·拉卡卡對孵化器有一個簡單的定義:孵化器本身是一個系統,是專門為扶持新創的科技型企業而設計和運作的體系。中國孵化器研究知名專家顏振軍博士頗為認同這個定義,認為其中的"體系"二字特別重要,這個體系首先應該是一個"中介性體系"。已經有不少人越來越意識到孵化器中介服務功能的重要,強調孵化器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但可以盈利的"特殊中介服務機構"。在進行中介的同時還要進行資源整合,使儘可能多整合後的資源集合到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的周圍,把孵化器變成最集中、最有效的資源整合工具。有了上述中介及整合,孵化器就具備了通往官、產、學、研、銀行、風險投資的廣泛渠道和網路,具備了自我繁衍和繁衍他人的能力。 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個智慧型服務產業。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種以諮詢和中介為根本手段的高級智慧型服務產業。孵化器的經營管理者必須具備相應的智慧型,以團隊、個人的方式儘可能多地為在孵企業提供全方位和全程服務;智慧型服務的結果自然是智慧型資源的外化,儘可能多地為在孵企業開拓、挖掘、配置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市場行銷、發展戰略在內的大規模的諮詢服務和經紀、融資等中介服務便在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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