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葆瑨

孫葆瑨(1861年—1914年),字幼谷,號石叟,中國福建省侯官人,曾任洮南知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葆瑨
  • 國籍中國
  • 籍貫:福建省侯官
  • 出生日期:1861年
  • 逝世日期:1914年
人物履歷,

人物履歷

孫葆瑨自幼私塾讀書,20歲中鄉試,曾任軍機處記名正四品官銜,賞戴花翎,光緒九年(1883年)會試後,呈請揀選知縣,光緒十年(1884年)六月在浙江省順直東賑案內,捐加同知銜,光緒十一年(1885年)在浙江省遵海防例報捐內閣分發行走,光緒十二年(1886)四月到閣當差,清光緒十五年四月(1889)丁親父憂,回籍守制,光緒十七年(1891)七月盡孝服滿,到內閣當差,光緒十八年(1892)七月充方略館校對官,十一月派充本衙門撰文,清光緒十九年(1893)在京遵新海防例報捐同知選用,蒙海軍衙門王大臣咨調,考取章京,清光緒二十年(1894)二月充海軍衙門外學堂委員。1896年和著名鄉賢名士陳璧力鈞和閩紳林紓、陳寶琛創辦“蒼霞精舍”,首開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風。
始初到東北奉天(今瀋陽),任礦稅局差使,後來接管鹽稅。
光緒甲辰年間(1904年)日俄戰爭大連爆發。日軍在東北境內燒殺擄掠,荼毒人民,侮辱並拘捕地方官多人,清地方政府不敢過問。孫葆瑨民族大義,奮然前行,與日軍據理力爭,終使18位地方官員獲釋。這時,孫葆瑨剛任驛巡道等職,外交事宜非常棘手。他往來於俄日之間斡旋。由於外交事務繁重,他辭去了所兼各職,專辦交涉,苦心積慮,恪盡其責,致使鬢髮皆白。因此,孫葆瑨被上司長官賞識,奏請補為洮南知府。官銜全稱為花翎鹽運使在任侯補道奉天洮南知府。這是洮南第一位知府。
當時,洮南設府剛剛一年,城廓初定,孫葆瑨上任之初,就為百姓辦實事,提倡修建奉洮(瀋陽至洮南)鐵路,辦學、經商,勸農次第實行,城鄉議事會、董事等會,在洮南府也一一成立。孫葆瑨上任之時,正遇洮兒河連年發大水,淹毀良田,吞沒房屋,威脅洮南府城。他率領官兵和百姓等,修築河堤、疏浚城渠,並且減免賦稅,緩徵地租,使城池得到安定,百姓得以休養生息。
洮南原來因地近荒僻,盜賊很多,騷擾百姓,欺壓良善。孫葆瑨上任後,組建了警察總局,招募馬步巡防警察150名,分駐城鄉,並全力組織官兵消除匪患,使府內四境治安肅然。札薩克圖郡王烏泰,因襲爵興訟,耗費巨大,借沙俄29萬盧布債務,以該旗界內的礦產、鐵路、牲畜作為抵押。恰值烏泰因事來到洮南府,孫葆瑨乃親見烏泰,剖陳利害,曉以大義。又代烏泰請示奉天府尹上奏朝庭,由政府代還烏泰欠款,再用放荒招墾所得的錢代以償還,並申明蒙地屬大清國所有,蒙王不得私自借貸外債,以國家物產作為抵押,延緩了烏泰叛亂的時間。同時,由於放荒招墾,來洮南府謀生的人越來越多。孫葆瑨不畏列強,敢於維護國家利益。曾有俄國人伯伯夫偕同商人宮某,帶兵10人來到洮南府,揚言蒙地通商是寫在條約里的,要在洮南府設領事。孫葆瑨憤然與之交涉,駁斥他們說,洮南府已設地方官,不能和蒙地相提並論,況且洮南並非商埠,外國人不能設官置兵。孫葆瑨聲色俱厲,正氣凜然。俄國人伯伯夫理屈詞窮,尷尬溜走。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8月,孫葆瑨親自編撰《洮南府鄉土民》一冊(手寫本),這是洮南歷史上第一部較為完整的鄉土志書,為研究洮南歷史,提供了珍貴的資料。
宣統二年(1910年) 五月(6月),知府孫葆瑨調離。孫葆瑨在洮南府任上6年,官聲很好,民情融洽。離任之日,百姓官紳夾道相送,都有不捨之意。離開洮南府後,孫葆瑨任奉天交涉署使,鬱郁不得志。於是赴吉林市,任省長顧問和中東鐵路護路軍司令部參議,不久病逝於哈爾濱
孫葆瑨死後,家無餘財,貧不能歸葬。洮南人聞訊,聚資3000元,加之中東、南滿鐵路當局免收運費,孫葆瑨靈柩才得以歸葬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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