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耿模式是山東省濟陽縣孫耿鎮鄰村換地、集零為整的集地開發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耿模式
- 隸屬於:山東省濟陽縣
- 地處:濟南市北部、濟陽縣西南端
- 全鎮人均收入:僅617元
形成背景,特色,經驗總結,存在問題,
形成背景
A、孫耿鎮行政上,東北距縣城20km,南距濟南黃河大橋10 km。1991年以前,孫耿鎮是一個典型的農業鄉鎮,經濟以糧棉種植占絕對優勢。由於種植結構單一,加上產量低、不穩定,經濟發展十分緩慢,一直是濟陽縣經濟發展水平最低的鄉鎮之一。
B、80年代中,孫耿人也一度掀起了發展鄉鎮工業的熱潮,全鎮上下籌集資金,45個村支撐起40多個小型企業,但這些 小鍋灶 在市場大潮中多以停業、關門告終,保留下的鄉鎮企業由於布局分散、信息不靈等原因,效益不佳。1991年。
C、從1992年起,孫耿鎮實施集地開發發展戰略使孫耿鎮開始超常規發展,經過三年多的時間,孫耿鎮由一個貧窮落後的鄉鎮一躍而成為濟南市黃河以北的第一經濟強鎮。除本鎮的鎮、村辦企業外,開發區還引進了濟南賽諾富隆化工有限公司、泰富隆有限公司、三株藥業有限公司等大企業前來落戶。
特色
A、孫耿鎮集地開發的具體作法可歸納為 鄰村換地、集零為整 八個字。即鎮政府統一組織,按人均0.0555畝的面積,從各個村調地,把調出來的地集中到交通便利的104國道兩側,設立開發小區,作為全鎮共有的鄉鎮企業和鄉鎮發展用地。調地從鎮最外圍的村開始,遵照相鄰和給好地的原則把地撥給內側的鄰村;內側的村按本村應調出的土地面積加上外側鄰村換入的土地面積遵照同樣的原則把地撥給更內側的鄰村,依次類推。最後經過幾次鄰村換地,各個村按人均數調出來的地便集中到了104國道兩側,共集中起來1535畝土地。小區形成以後,建立了相應的組織,統一規劃、管理和建設,除一定面積的土地(事先確定人均0.01187畝)屬於全鎮的公共用地外,各村有權使用自己村所調出土地的相應份額發展村辦企業,也可以引進外資或合資辦企業。對小區尚未利用的土地,暫時以優惠的條件承包給農民耕種,並不撂荒。
B、多方籌措資金,大搞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投資環境。集地完成以後,為吸引企業來開發區落戶,投資架設了供電專線,建設了變電站、郵電大樓、金融營業場所、自來水廠等。另外,還在開發區建了一批商品房,以優惠的價格出讓給來開發區經商辦企業的鎮內各村農民以及外地投資者。
C、注重最佳化軟環境。制訂了一系列優惠政策,規定凡在開發區創辦的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可享受國家允許的沿海開發城市和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得稅三減兩免的稅收政策和其它優惠政策,用水用電收費都明顯低於其它開發區;還以最高的工作效率幫助前來投資辦企業者辦理有關手續;動員全鎮幹部尋找信息,主動抓項目,盡力爭取鎮內外企業前來落戶。
經驗總結
孫耿經濟開發的成功首先在於正確選擇了突破口。在一無礦產資源,二無工業基礎的情況下,孫耿最大的優勢在於地處濟南近郊的優勢區位、臨近104國道的便利交通和相對寬裕的土地資源。面對當時鄉鎮布局分散、力量薄弱、效益不佳的現實,他們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毅然決定走集地開發、集約經營的路子。集地最突出的特點是在不改變原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採取鄰村換地、集零為整的做法,把土地集中到區位條件優越的104國道兩側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集中開發。孫耿模式的成功之處在於以下幾點具有普遍意義的做法:
A、為鄉鎮企業集約發展提供了空間
集地后土地所有權不變,各村可以在開發區用本村所集出的相應份額的土地來發展村辦企業、個體企業和引進外資項目。這樣,各鄉鎮企業布置在開發區可在不增加土地成本的同時獲得區位條件和基礎設施等多方面的明顯外部優越環境。因此,各企業在選址時當然首選開發區,從而從機制上打破了各村的企業必須辦在本村的土地制約,解決了鄉鎮企業難以集中布局的矛盾。這就實現了生產要素的合理組合,使分散在農村的剩餘勞動力、資金與集中連片的發展用地結合起來集約發展非農產業,也有效地避免了鄉鎮企業分散布局所帶來的用地浪費、環境污染嚴重、生產的外部不經濟等一系列問題。
B、體現了全鎮共同富裕的原則
一般而言,二、三產業的收入彈性收入高於農業。孫耿的開發區土地按人均數由各村調出,不改變村集體的所有權,這就從兩方面體現了全鎮共同富裕的思想。一方面,為各個村集體和農戶提供了在開發區從事二、三產業、增加經濟收入的條件;另一方面,開發區的純收益從理論上講都應返還給各村村民,雖然在開發之初,收益大部分用於基礎設施投入,但隨著開發區建設的逐步完善,農民將會從集地中得到越來越多的利益,這樣就避免了傳統狀況下鎮中心居民和鎮域邊緣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的弊病。
C、為剩餘勞動力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孫耿開發區建立以後,不僅在開發區落戶的工業企業為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了就業崗位,而且,由於人口和第二產業集中,許多小型商業、服務業也應運而生,商店、飯店、診所、錄像廳、理髮店等也紛紛在開發就業渠道。
D、促進了非農化和城鎮化的同步進行
城鎮化滯後於工業化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徵。究其原因,一是我國計畫體制下城鄉隔絕的戶籍管理制度 ,人為切斷了農村剩餘力流向城鎮的渠道;二是開放改革以後鄉鎮企業的分散布局使農村工業化與鄉村城鎮化再次脫節,阻礙了城鎮化發展。而集地開發為後一矛盾的解決創造了條件。在孫耿,隨著開發區的發展,全鎮的二、三產業及其就業人口在這裡集聚,規模較大的企業建了職工宿舍 ,一些個體經營者住進了開發區的商品房。從而解決了鄉鎮企業分散布局帶來的土地資源流出農業而勞動力資源滯留在越來越少的土地上的矛盾。鎮政府還及時請有關單位編制了開發區的總體規劃,對小城鎮的長遠發展作了合理的空間安排。總之,集地開發在全鎮產業結構從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變的同時,也實現了人口的集聚和小城鎮的發展,避免了以往鄉鎮企業發展中非農化與城鎮化脫節的現象。
E、為農用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
鄉鎮企業 村村點火、戶戶冒煙 與農村勞動力 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 互為因果。由於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不徹底性,我國提倡多年的農用土地適度規模經營至今難以推廣。鄉鎮企業集中連片發展,促進了農村勞動力 離土也離鄉,進廠也進城 。孫耿已經出現了農村個體經營戶放棄承包田、購買商品房、入住開發區的現象。與以往分散布局、季節性生產的鄉鎮企業相比,集中布局、常年開工的正規企業在時間上對職工的要求更為嚴格,對務工的勞動力與土地分離提出了要求,從而為農用土地的集中與適度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
存在問題
A、引進項目的管理與控制問題。引資立項的計畫中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模式和技術要求指標。這樣可能使企業不分大小類別在開發區集中,這可能帶來臨時的經濟成長,但同時會給節約用地帶來困難,也不利於開發區的持續發展。
B、外來企業與當地經濟發展的關係問題。開發區規模大、效益好的外來企業與當地企業及農副業生產相互獨立,基本上沒有產前、產後聯繫,對孫耿的地方經濟還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帶動作用。
C、建設用地布局問題。孫耿開發用地集中104國道兩側,這一位置為開發區的對外聯繫提供了方便,但開發區跨路發展,存在著區內交通與過境交通干擾的潛在矛盾。當前開發區建設規模還較小,過境交通量也還不大,矛盾尚不突出,但隨著開發區產業和人口的大規模集聚、跨路發展和過境交通的矛盾將會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