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1996年從武漢大學法學院畢業後留校,在法學院主要從事經濟法和商法的教學科研。2001年9月晉升講師,2005年11月破格晉升副教授,2011年11月晉升教授,2012年6月遴選為博士生導師。2005年9月至2006年元月在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國留學部進修英語,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援疆任新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在美國伯克利加州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掛職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在《中國法學》、《法商研究》、《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學》、《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中外報刊公開發表論文140餘篇,出版專著10部、主編教材8本。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調研重大課題、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規劃基金一般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研究項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等50餘項;立法建議和諮詢報告曾受到時任總理溫家寶、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等領導同志重視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海洋局、湖北省人大的採納,先後獲得各類科研、教學等獎勵10餘項,曾在全國政協禮堂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同志為其頒獎。曾赴美國、日本、泰國和我國香港特區進行國際學術交流,其中,於2009年5月1日應邀在史丹福大學作學術報告,2011年9月應邀赴東京參加亞洲競爭法協會和日本競爭法研究會年會並作大會主題發言,2014年12月1日應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競爭與消費者政策署署長哈桑·卡卡亞先生邀請參加在上海舉辦的“競爭合規和行政性壟斷規制”國際研討會並發言。2017年3月24日,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競爭執法局邀請,作為中國高校唯一教授代表,參加歐盟委員會和工商總局在深圳舉辦的“中歐競爭政策周”活動並做主旨演講;2018年1月應邀赴日本國士館大學訪問並講學。
教育背景 1992.9-1996.7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階段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8.9-2001.6武漢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在職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3.9-2010.6武漢大學法學院在職經濟法方向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領域 經濟法基礎理論,競爭法,商法基礎理論,企業公司法
學術與社會兼職 亞洲競爭法協會(ACA)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商業法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專家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競爭法培訓專家
武漢大學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武漢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
武漢大學網路治理研究院執行院長
湖北省商法學研究會和經濟法學研究會(2003-2010年兼任秘書長)常務理事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武漢市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武漢市法學會競爭法研究會會長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與信息發布專家庫首批受聘專家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民商事活動首批法律顧問
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代表性論文 1.《論謙抑理念下網際網路服務行業經營者集中救濟之調適》,載《中國法學》2018年第6期;
2.《行政性壟斷接近司法路徑分析》,載《中國法學》(英文版)2010年第2期;
3.《我國政府投資決策制度的反思及補正》,載《學術論壇》2017年第1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7年第8期轉載;
4.《還弱者以公正》載《人民日報》(1998年3月26日),2007年入選《中國精神文明建設年鑑》;
5.《依法全面規制反競爭行為》,載《光明日報》2015年9月14日版;
6.《論經濟法基本性格的二重性》載《法商研究》2001年第1期,全文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勞動法)》、中國經濟法網轉載;
7.Study on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Anti Monopoly Regulation of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Finance-in View of Confronting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Mitigating
Domestic Financial Risks(《產融結合的金融監管和反壟斷規制研究——全球金融危機的視角》),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中國法學前沿》)Volume6.Number2.June2011;
8.On the Defects of administrative monopoly in china’s “antimonopoly law” and its
improvement,Canadian Social Science(《加拿大社會科學》)(April,2010);
9.《金融集團經濟力集中的消極影響及其法律規制—以反壟斷法視角進行的考察》載《月旦財經法雜誌》(台灣)2010年第1期;
10.The Implementation of China’s Anti Monopoly Law:A Case on Coca Cola’s Abortive Acquisition of Huiyuan Juice(《中國反壟斷法的實施——可口可樂併購匯源案》),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中國法學前沿》)Volume 6.Number1.March2011;
11.《論反壟斷法承諾制度中相關三方之衝突》載《法商研究》2015年第4期;
12.《競爭性國企市場支配地位取得與濫用以及規制的特殊性》,載《法學評論》2016年第1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16年第6期全文收錄;
13.《網際網路平台型產業相關產品市場界定新解》,載《現代法學》2015年第6期;
14.《國有企業加強黨建與董事會功能的衝突與協調》,載《法學》2019年第1期;
15.《新時代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的重大意義與法律實現》,載《政法論壇》2019年第2期。
代表性著作 1、《產融結合的金融監管與反壟斷規制研究》(獨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中國企業法律制度的演進與變革》(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版;
3、《反壟斷法:制度與原理》(獨著),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4、《企業非橫向合併的反壟斷法規制研究》(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5、《競爭法原論》(合著),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6、《房地產法》(主編),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7、《現代經濟法學》(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8、《商法學》(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9、《中國競爭政策與競爭法發展研究報告(1980-2015)》,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10、《中國與世界:競爭法發展研究報告(2016)》(主編),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11、《中國與世界:競爭法發展研究報告(2017)》(主編),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12、《競爭性國有企業改革法律問題研究》(獨著),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榮譽獎項 1、1996年4至6月參加“全國青年志願者先進事跡報告團”,在人民大會堂、清華大學及全國巡迴報告,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
2、2002年獲評“湖北省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3、2006年獲武漢市第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4、2005、2006、2009年分別獲得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中青年優秀論文三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5、多次獲評“武漢大學優秀本科導師”、“武漢大學優秀研究生導師”和武漢大學“燭光導航工程”優秀導航師;
6、2011年12月9日,應中國法學會之邀赴京在全國政協禮堂參加“全國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論壇”,論文《論我國食品安全事故補償基金及其制度建構》在中央政法委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指導、中國法學會主辦的“食品安全法治理論與實踐“全國徵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排名第一。於全國政協禮堂舉辦的中國首屆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論壇的頒獎儀式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同志為本人頒獎;
7、2012年獲得武漢市第十三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8、2013年獲得湖北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9、2013年獲評“湖北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
10、2014年被評為武漢市首屆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十佳公益律師”;
11、2016年11月,在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三大論壇之一的第十一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主題徵文活動中,提交的論文《論謙抑理念在網際網路行業經營者集中審查中的適用》獲得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二等獎;
12、2017年11月,獲得第九屆“法治湖北論壇”徵文一等獎;
13、2017年12月,獲得“武漢大學姚梅鎮優秀教師獎”;
14、2018年10月,參評的論文獲得中國法學會舉辦的“第十二屆中國法學家論壇徵文獎”二等獎。
學術貢獻和社會效果 1、自1993年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原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從事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活動,利用為弱者免費打官司、參加全國巡迴演講、媒體宣傳、學術研究和討論、參與立法等多種途徑,在我國普及倡導志願精神,並為推動我國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2、自2007年以來,與資深記者結盟反對三峽大壩旅遊市場壟斷和大壩參觀高收費,與國內學者聯袂上書國務院溫家寶總理,並借力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在兩會上呼籲,在2014年9月最終實現國人免費參觀三峽大壩。
3、自2009年至今,在學術研究上論證食鹽專營壟斷的弊害,在新華社《經濟參考報》、新華網、人民網、鳳凰網等主流媒體上發聲反對食鹽專營和壟斷,積極推動食鹽專營制度改革,追求最終實現國家嚴格監管下的食鹽經營市場化。
4、2010年至今,利用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研究,藉助社會媒體,主張國有企業不與民爭利,積極推動國有企業從競爭性領域全面分階段退出市場,實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5、2011年參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壟斷民事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制定,對《徵求意見稿》的10餘條完善建議被採納。
6、自2013年至今,通過學術研究和討論,積極呼籲建立我國政府干預市場的競爭評估制度,主張政府干預應該成為“市場之友”,追求實現政府干預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
7、自2014年以來,在其主編的《現代經濟法學》和《經濟法視角下政府經濟權力邊界的審讀》等著述中,首次提出並論證了“國家調節可競爭性原則”是經濟法的一項重要原則,發展了經濟法基礎理論。
8、自2016年至今,創辦中國競爭法治名家講壇,旨在邀請海內外最優秀的競爭法學者、最傑出的競爭執法官員和法官、最頂尖的競爭法執業律師,打造一流的競爭法學術講壇,向國家和社會源源不斷地貢獻競爭法學術智慧和執法經驗。
9、2016和2017年、201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國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發展研究報告(1980-2015)》、《中國與世界:競爭法發展研究報告》白皮書,並將在其後每年連續出版競爭法發展研究報告,使之成為競爭法學術界與實務界交流的平台,國內與國家溝通的橋樑,成為競爭法治發展的記載和見證。
10、2017年3月24日,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競爭執法局邀請,作為中國高校唯一教授代表,參加歐盟委員會和工商總局在深圳舉辦的“中歐競爭政策周”活動,重點講解了中國對非價格縱向限制規制的分析框架、中國經驗及存在的問題,並就相關問題和歐盟同行、中國執法官員進行了積極探討和充分交流。
11、2017年4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組織召開競爭政策研究專題座談會,應邀出席。並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的“中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確立與實施研究”課題組成員,作了題為《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入法的理論基礎和實現路徑——兼論〈反壟斷法〉的修改》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