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波(集安市殘聯副理事長)

集安市殘聯副理事長孫明波等8人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致使村民重複申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孫明波在擔任該市農業和畜牧業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併兼任市新農辦副主任期間,不認真履行新農村建設危房改造監管職責,致使該市台上鎮6戶村民重複申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8萬元。2017年10月,孫明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台上鎮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張長增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該市新農辦原負責人高廣慶、台上鎮新農辦原負責人李寶君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台上鎮新農辦原負責人劉太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該市農業和畜牧業局原局長張久成、台上鎮原黨委書記郭升、原鎮長高強分別受到相應組織處理,違紀款全部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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