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振山(遼寧省瀋陽市政府辦公廳原黨組成員)

孫振山(遼寧省瀋陽市政府辦公廳原黨組成員)

孫振山,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學士學位。曾任瀋陽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市政府督查和績效考評辦公室副主任。

2017年9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振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瀋陽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局級),瀋陽市政府督查和績效考評辦公室副主任,瀋陽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等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7月5日,據瀋陽市紀委訊息:瀋陽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市政府督查和績效考評辦公室副主任孫振山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瀋陽市紀委)

依法雙開

2017年9月18日,據瀋陽市紀委訊息:經中共瀋陽市委批准,瀋陽市紀委對市政府辦公廳原黨組成員、市政府督查和績效考評辦公室原副主任孫振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孫振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採取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以及與其他重要涉案人員訂立攻守同盟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壽宴、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及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消費卡等;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犯罪。
孫振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並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瀋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瀋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孫振山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瀋陽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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