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建福(杭州市富陽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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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建福,杭州市富陽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09月,杭州市富陽區紀委、監委對杭州市富陽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建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建福
  • 曾任職務:杭州市富陽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涉嫌犯罪,依法雙開,法院判決,

人物經歷

孫建福17歲應徵入伍,在部隊里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92年,通過人武部專武幹部招考進入環山鄉政府工作。

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經查,孫建福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所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法雙開

孫建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孫建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法院判決

因犯受賄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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