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守恆,男,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先後畢業於山東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任北京藍秦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創始合伙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守恆
- 職務:律師
專業領域,工作經歷,教育背景,專業資格,社會任職,個人案例,
專業領域
1.刑事辯護
2.公司、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範
3.企業法律顧問
4.民商事法律糾紛
工作經歷
曾任北京市銘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現任北京藍秦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創始合伙人
教育背景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律碩士
山東大學學士
專業資格
執業律師
社會任職
1.作為“法律快車”、“中顧法律網”、“中國刑事辯護網”的專家諮詢律師,為廣大公民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
2.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
3.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員;
4.中國法學會會員
個人案例
1.為被告人孟X非法採礦罪一案辯護。經辯護人申請,孟X在訴訟程式中被取保候審,後被法院判處緩刑。
2.為被告人劉X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辯護(涉案金額兩億三千萬)。經辯護人申請,劉X在訴訟程式中被取保候審,後被法院從輕處罰。
3.為韋X受賄罪一案辯護(涉案金額一千餘萬)。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並對被告人減輕處罰。
4.為央視著名編導康X貪污罪、受賄罪一案辯護。最終法院認定受賄罪不成立,以貪污罪對被告人定罪,並決定減輕處罰,適用緩刑。
5.為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徐X貸款詐欺罪一案辯護(涉案金額六千餘萬)。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以騙取貸款罪對被告人定罪,並減輕處罰。
6.為山東某集團公司董事長宋X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涉案金額一億五千萬)、隱匿會計賬簿罪進行辯護。最終二審法院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以一審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為由,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7.在孫X、樂X、中X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一案中,為被告單位中X公司擔任辯護人。二審法院以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訴訟程式違法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最終公訴機關撤回全部起訴。
8.在丁某訴翰X公司契約糾紛一案中,代理被告翰X公司參與訴訟,並提出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的主張。最終原告丁某被駁回起訴。
9.在中國X報訴時尚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契約糾紛一案中,為原告中國X報代理訴訟。最終法院支持了包括律師費在內的原告全部訴訟主張。
10.在韋X訴北京海X公司契約糾紛一案中,為被告北京海X公司代理訴訟。最終原告訴訟請求被駁回。
11.在朱某訴夏某借貸糾紛一案中,代理被告夏某參與訴訟,並提出原告屬虛假訴訟的主張。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