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秀

孫子秀

孫子秀(1212—1266),字元實,號靜見。越州餘姚人(今浙江餘姚市梁弄)。南宋紹定五年進士,官至太常少卿,鹹淳丙寅年(1266年)病卒於任上,贈光祿大夫。

基本介紹

  • 本名:孫子秀
  • 字號:字元實
    號靜見
  • 所處時代:南宋
  • 出生地:浙江餘姚梁弄鎮建隆村
  • 出生時間:1212
  • 去世時間:1266
人物生平,宋史記載,孫子秀墓,

人物生平

孫子秀(1212—1266),字元實,號靜見,世居梁弄姚巷。他自小聰慧勤奮,熟習《詩經》,於紹定四年中舉,次年又登進士第,就任江蘇吳縣主簿。他不畏權勢,敢於直言,為官清廉,深得民心。當時吳縣有妖人興風作浪,用巫術騙錢害民,當地太守膽小而不敢處治。孫子秀上任,破神像,毀居廬,將妖人巫婆扔沉太湖之中。如此舉動,使吳縣再不敢有妖術騙錢的事了。他在淮東任職時,宜興一帶遭遇水患,糧食歉收,孫子秀當即要求總領免去糧稅,以減輕農民負擔。總領以影響駐軍軍餉為由,不敢擔此責任。孫子秀說,這關係到許多百姓的性命,我豈能為自己仕途而不顧,天大的罪責都由我來承擔。在孫的力爭之下,終於免去了宜興的田租糧稅,百姓拍手稱快。
孫子秀任金壇知縣時,尊敬人才,審明教化,出資修復茅山書院。他還詳審積案,是初犯者,經鄉鄰證實,即刻勸化放歸;重犯及狡黠者嚴懲不貸。主管浙東鹽場時,了解到鹽場每向鹽民收鹽時,額外多收五袋,名為“五厘鹽”,實為當地官員私吞。孫子秀立時剔除這一陋規,為鹽民減輕額外負擔。淳祐十二年(1252)任徐州知府時治橋修堰、護城浚水,賑民減稅,得到百姓擁護。後調京任太常寺丞兼金部郞中,當時,權奸丁大全將出任宰相,眾多太學生伏闕上疏,反對丁大全任相。但是,奏章都被丁大全親信扣留,無法直送皇帝。孫子秀知道此事後,即向檢院索取原疏,直送理宗皇帝。當丁大全追問時,他直言不諱地說,送疏的是我,如果有罪,我甘願承當。
以後,孫子秀累官至吉州、常州、婺州知府,每到一處即嚴核田畝,追繳勢豪之家多年隱瞞的賦稅,招撫流民復業,清理積案怨案,受到各地百姓讚頌。度宗皇帝即位,進孫子秀為太常少卿兼右司農,不久又兼臨安知府,晉升至開府儀同三司,後因言語觸犯朝廷而罷官,被罷官後住梁弄“姚山別業”,常去瀏覽四明勝跡,以詩、酒、山、水為樂,寫下了不少關於四明風光的詩篇。一年後,度宗皇帝復命孫子秀任婺州知府,行至半途得病而卒,享年56歲,葬於建峒岙石井山下。文天祥深為朝廷失去一位賢臣而痛惜,曾寫下銘文云:“既明且哲保其忠貞。噫!此臨安之嚴父慈母,而姚江之鳳凰景星。美哉廟廊之器,瑩然玉壺之冰。以太學涵育之懿,專名邦廉介之稱。”

宋史記載

孫子秀,字元實,越州餘姚人。紹定五年進士。調吳縣主簿。有妖人稱“水仙太保”,郡守王遂將使治之,莫敢行,子秀奮然請往,焚其廬,碎其像,沈其人於太湖,曰:“實汝水仙之名矣。”妖遂絕。日詣學宮與諸生討論義理。辟淮東總領所中酒庫,檄督宜興縣圍田租。既還,白水災,總領恚曰:“軍餉所關,而敢若此,獨不為身計乎?”子秀曰:“何敢為身計,寧罪去爾。”力爭之,遂免。

孫子秀墓

從餘姚梁弄向西而行,沿著賀溪南上,穿過百年古楓林,就能看到一處風景秀麗的山岙,這山岙叫建峒岙。建峒岙背靠石井山,面對賀溪水,有獅、象、虎、蛇四山分列左右,外圍兩側為謝安東山與筆架山、謝公嶺。這裡青山綠水,石多洞奇,環境幽雅,是理想中的一處風水寶地。南宋古墓即宋代“開府儀同三司”一品階銜的孫子秀墓園就坐落於此。
孫子秀
孫子秀
孫子秀
據梁弄孫氏譜牒所記,孫子秀官至一品,按宋朝葬制所定,此墓園建造規模十分宏大。從山下官道至墓地鋪設長約2公里的墓道,都用鵝卵石砌成,路寬可以五馬並行。為送葬人不走回頭路,特建造進喪、轉喪兩座石橋。據當地老者回憶,當時墓前有石砌台階,過台階為石碑亭,整座石亭為花崗石建成,上置雲紋石樑和石雕飛檐亭頂,中間立棕紅色石碑,約2.5平方米,上刻宋太常少卿、右司農、臨安知府孫子秀生平。繞過碑亭,有石桌、石凳,桌上有石質祭品90件。墓前橫排立文武4個石翁仲,高2米多,大至兩圍,精雕細琢,栩栩如生,堪稱藝術精品。石翁仲前下側有石馬、石羊、古虎等石雕動物,象徵忠孝節義。再往前就是墓道口,約有1.5平方米大小。從墓道口至台階有約300平方米的圓形平台,作為祭掃時的拜壇。另有用數百塊赤色條石砌成墓後半圓形護牆,整座墓圓周約90步(估計直徑為20多米),高約一丈八尺,規模之大,氣勢恢宏,現被列為餘姚市文物保護單位。
孫子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