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叔謹(生卒年未詳),字信之。宋代福建龍溪縣人。是當時倡言“攘外必先安內”的朝議大夫孫昭先之子。
基本介紹
- 本名:孫叔謹
- 字號:字信之
- 出生時間:未詳
- 去世時間:未詳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孫叔謹(生卒年未詳),字信之。宋代福建龍溪縣人。是當時倡言“攘外必先安內”的朝議大夫孫昭先之子。
人物生平
孫叔謹自幼刻志問學,長成後以父功補官,初任廣東揭陽縣尉。揭陽稅重民苦,叔謹力言於知州減稅以便民。次年,轉任大理寺評事,持法公正,朝中稱美。他在輪對時說:當前旱災、蝗災嚴重,作物歉收,盜賊蜂起。朝廷對地方長官,應責成其辦好賑恤實政;對守土軍人,應責令其著實防禦盜寇。
嘉定十年(1217年),孫叔謹登進士第,受任莆田知縣,公務剖決明允,屬下員吏不敢擾民,治績為諸縣第一,升任泉州通判。適因父喪守制,期滿,升大理寺丞。理宗即位後召對時,孫叔謹希望理宗“修明君德,振舉治綱”,不要憑個人好惡隨意發號施令,要懂得運用權力時會產生多大的利害影響;指出當時弊政,地方行政官吏和軍事官員多有貪財敲剝行為;請求精選鑒司太守和制閫主將來整飭所屬。理宗表示採納,提升叔謹為大理寺卿。一天夜裡,朝廷下旨給臨安知府,要提一名獄中囚犯聽奏對質。知府派吏到大理寺衙門,時已二更,硬要開鎖入獄提人。叔謹命守獄官說,獄門開閉有定時,現已入夜,不是提取囚犯時間,應讓其稍候,至翌晨早朝之時提取,以免發生意外枝節。對此,負責提取犯人的官員感到不便,而朝廷認為叔謹辦得對。事過兩年,叔謹又向理宗進言:各州報告犯罪案件,其中輕罪的必須先行論決(即判決),不要長期稽延;重罪的要三司會審,各州的報告應當如期送到,不要落於秋決之後。不論重罪輕罪,案件要定期清理,避免辦案胥吏從中取巧舞弊。朝廷認為可行。當時,朝議本欲任命孫叔謹為刑部侍郎,但因叔謹力請外調,遂出任潮州知事。潮州與漳州接境,社會風氣相差不遠,凡是叔謹對潮州利弊所熟知的事,到任後即日或罷或行。每天五更過後,他就在廳堂聽訟、辦理案件。訟狀數百件,他析理和決案如流水,很快便把原來的積案理清。宋代州兵素乏操練,又懶又弱,叔謹厲行整頓,加強檢閱,親課武藝。同時注重文教,籌資捐俸創建學宮4個齋舍,增置學田;刷新“思韓堂”,訪求遺存於民間的韓愈手跡,刻石嵌入思韓堂壁上。他還把節餘的公款3萬餘緡,作為3個屬縣鹽戶的鹽本錢繳庫。後來,潮州人感念孫叔謹的德政,為他塑像置於韓山上作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