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劍(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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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劍,曾任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員、一級法官。

2022年7月,孫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員、一級法官。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經姜堰區委批准,姜堰區紀委監委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審判員、一級法官孫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劍紀法意識淡薄,執法犯法、以案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執行、案件審理、財產保全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孫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姜堰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孫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職務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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