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縣監察委員會

孟津縣監察委員會

孟津縣監察委員會是由孟津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孟津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1日上午8時45分許,激越而嘹亮的宣誓聲從孟津縣委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傳出。這是該縣首任監察委員會主任周晉育帶領全體機關幹部在重溫憲法宣誓。
就在15分鐘前,在該縣縣委辦公樓大門口,縣委書記黃玉國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學軍共同為孟津縣監察委員會掛牌。至此,孟津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這標誌著該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關鍵性一步,全縣紀檢監察工作站上了新起點,踏上了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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