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水利局

孟州市水利局是孟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水利局
  • 地點:孟州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水利、水電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2、擬訂水利水電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主要江河的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3、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負責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城市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城市防洪排澇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河道采砂、占用河道管理範圍等許可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等水利規費;發布水資源公報。
孟州市水利局
4、主管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貫徹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監督實施節約用水制度。
5、按照國家資源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6、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各縣(市、區)之間的水事糾紛。
7、配合有關部門制訂和執行水利的財務政策及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工作。
8、審查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對水利水電建設資質實行行業管理;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協調、監督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與驗收。
9、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灘涂的管理與保護;監督、指導防洪工程的安全監測及除險加固工作。
10、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和措施規劃;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組織、協調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11、組織、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監督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導水利隊伍建設。
12、擬訂水利科學技術和教育的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研項目的立項報批、管理及科技成果的推廣。
13、承擔市防汛防風防旱指揮部工作。
14、承擔市水庫移民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廳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水利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會務、文秘、信息、檔案、統計、保衛、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
人財科
負責人事、信訪、計畫生育及水利系統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對水利資金的經營管理進行巨觀調節;管好用好各項有關的水利經費。
農水科
負責制訂全市農田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的井、站管理及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引黃、灘區水利開發等工程建設與管理;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制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全市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協調水土流失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
工管科
負責全市河道、水庫及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等水域、岸線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對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對全市水庫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
防汛抗旱辦公室
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市抗旱工作。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水資辦
貫徹執行水利行業政策、法律、法規,主管水利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制度;歸口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行政複議工作,受理並審查賠償請求;主管全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城鎮供水水源規劃及水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水資源調查評價。
水政監察大隊
監督檢查《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受理和制止水事違法行為,調查處理水事違法案件。
水保科
負責全市水土保持監測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對有關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

現任領導

張永慶為孟州市水利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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