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司法局是孟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司法局
- 地點:孟州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型: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法律援助,
機構職能
1、研究制定貫徹中央、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意見,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指導性意見,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辦事處、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
4、管理和指導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5、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司法助理員工作。
6、管理和監督本市仲裁機構及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7、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指導全市的法學教育工作。
9、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本系統的裝備工作。
10、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和警務工作。
11、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辦事處、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
4、管理和指導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5、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司法助理員工作。
6、管理和監督本市仲裁機構及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7、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指導全市的法學教育工作。
9、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本系統的裝備工作。
10、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和警務工作。
11、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對象
1、低保戶、下崗職工、殘疾人;
2、現役、殘疾、經濟困難復員、退伍軍人、烈士父母、配偶等;
3、城市拆遷戶、農民因徵用土地維權案、拖欠農民和農民工工資等;
4、未成年人、老年人;
5、計畫生育獨生子女家庭、計畫生育雙女家庭;
6、其他需要援助的案件。
(二)法律援助範圍
1、刑事案件
2、民事案件
3、行政案件
4、仲裁事項
5、申請國家賠償及非訴訟案件等。
(三)法律援助形式
諮詢、代書;代理訴訟;非訴訟調解、參與辯護等。
(四)申請法律援助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村委(居委會)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原件)
2、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戶口本(複印件一份)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等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孟州市司法局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