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政府權力公開工作社會監督員制度

孟州市人民政府權力公開工作社會監督員制度是為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切實保障黨員和民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人民政府權力公開工作社會監督員制度
  • 發布單位:孟州市人民政府
孟州市人民政府權力公開工作社會監督員制度
第一條 社會監督員的產生
為確保社會監督員的覆蓋面,社會監督員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離退休幹部、基層代表、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普通民眾中產生。
第二條 社會監督員的任職條件
(一)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較高的政策水平,具備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關心了解全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工作。
(三)能夠堅持原則,敢於監督,善於監督,能夠準確實施監督檢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
(四)有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和社會責任感,能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公道,正派,廉潔自律,保守秘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六)熱心社會監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認真做好社會監督員工作。
(七)身體健康,能勝任監督工作需要。
第三條 社會監督員的職責
(一)對市政府及領導幹部本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指示、決定等方面情況進行監督,並收集意見和建議。
(二)對全市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和涉及其他全局性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監督,並收集意見和建議。
(三)收集反饋社會各界對推進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收集反饋市政府及領導幹部本人自身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收集反饋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及其工作情況的評價,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時以外”的表現情況實施監督。
(六)協助市政府做好工作目標思路和政策的宣傳,並聯繫實際做好解釋工作。
第四條 社會監督員的工作方式
(一)社會監督員通過參加明查暗訪、直接感受、接受民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意見、建議和要求,並採取電子信箱、電話、信函、面談等方式及時向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反饋。
(二)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通過約談、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等形式,與社會監督員交流工作動態和監督情況,聽取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社會監督員一般每半年一次書面向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
(三)社會監督員的集中活動和日常管理事宜,由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牽頭,有關單位協助參與。
第五條 社會監督員的工作制度
(一)聯席制度。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社會監督員的聯絡,及時向社會監督員傳送與其履行監督職責有關的檔案、簡報、信息及各種學習資料。採取電話、信函、走訪等各種形式保持與社會監督員的密切聯繫,聽取其對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同時加強與社會監督員所在單位的聯繫,及時通報社會監督員參與監督工作的情況,取得各單位對社會監督員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二)例會制度。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定期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或不定期組織社會監督員列席有關會議,總結工作,交流經驗,探討問題,布置任務,聽取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並向其通報當前和今後一個階段的工作重點和要求。
(三)信息報送及反饋制度。社會監督員所提出的意見、建議,由市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辦公室負責接收後分類整理,及時報送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結,因特殊原因暫時落實不了的,應當將有關具體情況告知,並做出合理解釋。
第六條 本制度由市監察部門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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