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企業國有化政策,1972年3月穆吉布·拉赫曼政府宣布了企業國有化政策,把原來屬於西巴基斯坦人所有的企業無償收歸國有。資產超過150萬塔卡(14·56塔卡合1美元)的黃麻、造紙、紡織、製糖等工業收歸國有,對孟加拉國國民給予補償。只允許私人在小型工業中投資。由於國有化政策,政府掌握的公營企業由53家增至392家,占固定資產比例從34%增至92%,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由占10%上升為16%。
孟加拉國企業國有化政策,1972年3月穆吉布·拉赫曼政府宣布了企業國有化政策,把原來屬於西巴基斯坦人所有的企業無償收歸國有。資產超過150萬塔卡(14·56塔卡合1美元...
孟加拉國經濟開放政策,1976年12月齊亞·拉赫曼政府公開宣布不再實行國有化,縮小國營企業的經營範圍,並對已經實行國有化的本國和外國的原企業主給予賠償;對私人和...
此計畫是由孟加拉國第一任總理穆吉布·拉赫曼領導制訂的,採取的主要政策是實行“社會主義”改革計畫,通過土地改革和企業國有化推動經濟發展。計畫規定國民生產總值平均...
孟加拉國政治,孟加拉國於1971年3月脫離巴基斯坦宣告...經濟上實行國有化政策。1973年3月舉行首次大選,...經濟上停止實行國有化,鼓勵私人企業發展;外交上強調...
達卡股票交易所,孟加拉國在首都達卡設有股票交易所,其主要政策之一是為實行企業非國有化,通過該交易所把企業的國有股權轉為私人股權。根據法律規定,資本1000萬塔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