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假

全國部分省市相繼出台政策規定,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持時探親休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老假
  • 別名:探親假
  • 性質:探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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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及來歷

鼓勵用人單位給員工放假陪長輩過生日,每年給予獨生子女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來,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內的多地都在設定或擬設定專門假期,讓子女在父母身邊盡孝。
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指出,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持時探親休假。
今年5月,河南省通過的本地新計生條例中就明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安徽省“十三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安徽省將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顧失能父母將享受帶薪休假或政府補貼。
江蘇省也在探索制定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通過家庭設施適老化改造補貼政策、子女護理技能免費培訓和補貼政策、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帶薪休假制度等,鼓勵家庭成員更好地贍養老人。

背景訊息

新京報訊: 昨日,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這也是北京市首次將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上升為重點專項規劃。

規劃內容

規劃提出,北京將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
同時,“十三五”期間,北京將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即住房抵押養老。

規劃構想

交通樞紐將設老年人等候專區
北京市老齡事業“十三五”規劃提出,將出台適老化住宅和公共建築標準,在公交捷運、機場、火車站等交通樞紐設定老年人等候專區,保障老年人優先通行,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
為弘揚尊老、養老、助老傳統美德,規劃還指出,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持時探親休假。
將試點開展住房抵押養老
同時,規劃提出,支持建立擔保託管中心,開展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擔保、老年人以房反向抵押貸款擔保、養老服務機構銀行貸款擔保、養老服務機構土地租賃託管等服務。
其中老年人以房反向抵押貸款,是指擁有房屋產權的老年人,將房屋產權抵押給金融機構,由相應的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年齡、預計壽命、房屋的現值、未來的增值折舊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後,將其房屋的價值,按月或按年支付現金給借款人,一直延續到借款人去世。
據了解,“十三五”期間,北京市將制定全市統一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房屋抵押登記契約範本,建立抵押登記專項綠色通道,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這意味著,未來全市開展以房養老將有統一的契約基礎。
此外,對於養老,規劃還提到,鼓勵有實力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京津冀區域連鎖經營。開展社保對接試點,推動醫保繳費年限互認,支持和滿足京津冀區域內老年人“旅遊養老”、“候鳥式養老”服務需求。

提高標準

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按照規劃,到2020年,北京市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率保持98%及以上,城鄉基本社會保險實現應保盡保;同時,老年人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逐年提高。
此外,規劃還提到,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鼓勵多繳多得。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將合理調整,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水平。
此外,北京市還將完善高齡津貼、高齡特困老年人補貼、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

媒體評論

日前,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這也是北京市首次將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上升為重點專項規劃。規劃提出,北京將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2016年9月1日《新京報》)
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後,養老問題開始凸顯。空巢老人增多,老人與子女因聚少離多,情感孤寂,常引發極端事件。北京市以打造 “老年友好城市”為目標,為老人送上了包含經濟和精神在內的諸多福利,而鼓勵職工休“孝老假”,更是一份貼心的精神禮物,一定會給老人帶來慰藉和快樂。
百善孝為先。孝老敬老是人情至理,“常回家看看”甚至上升到法律層面,但因為工作和居住等原因,子女平時對老人的探望並不多。有的子女甚至忽視了對老人的探視。當“常回家看看”被寫進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時,曾引來好評如潮。但是,法規雖然提出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卻沒有硬性指標。此時,讓子女休孝老假,則是對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內容的延伸和完善。
問題在於,孝老假類似於過去的探親假。對於與父母分居兩地的已婚職工,每4年可以享受一次20天探親假。但這個假設設定了一個前提條件,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才可享受。須知,這個條例出台於上世紀80年代,設定與父母相聚的時間,與當時的交通狀況有關。如今一日千里,北京到上海都可以朝出夕返,再以那樣的條件要求,符合探親假的就少之又少了。而且,規定只限於機關事業單位員工可以享受,其他用人單位只是參照。試想,有很多連正常假都休不了的企業,又有誰會給員工休孝老假?再說,讓農民工千里迢迢休孝老假又是否現實?所以,孝老假如果規定得不細,執行得不好,很可能淪為中看不中用的“空殼假”。
近年來,國家出於人性化安排,設定了很多假項,如年休假、痛經假,遺憾的是很多都流於形式,未能很好落實。要想孝老假不淪為“空殼假”,必須設定前提條件,一是必須有老人可以盡孝,改變探親假中不包含岳父母的規定,無論父母還是岳父母;二是休假期間必須做孝老之事,謹防挪作它用。利用假期可以帶老人外出旅遊,或走訪親朋老友,員工在請孝老假時,不妨一併列出孝老計畫安排;三是每年安排一次,而不是探親假的四年一次;四是必須強制執行。不存在商量討價可休可不休情況。
北京帶頭鼓勵職工休孝老假,體現了對孝老風氣的強化,希望其他各地也能參照執行,通過孝老假引導輿論,在社會上形成濃厚的敬老孝老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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