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
李應麟,居雲南
昆明,從小溫順善良。他的母親不幸去世後,便勸父親再娶。他用賣卜的收入來供養父母。應麟對待繼母雖然十分孝順,但是繼母卻將他視為眼中釘,百般刁難,常常對他施以棍棒。每當這時應麟總是跪著,恭敬如初,絲毫沒有抗拒之意。他的父親卻輕信繼母讒言,將他逐出了家門。應麟仍無怨言,每年父母生日,都準備好禮品回家祝賀。不久應麟聽說繼母病了,急忙回家進行護理,並跑到三十里外的地方求醫抓藥,不管雨天晴天天天如此,直到繼母病癒。同時應麟對待繼母所生孩子格外親和,終使繼母悔恨不已,是此母子關係改善,勝過親生。
後人贊曰;不憂繼母逐離鄉,母病回家侍藥湯;將弟視同親手足,母終悔恨變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