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家爇火不燃》是清代文學家計六奇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孝子家爇火不燃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計六奇
- 作品出處:《明季北略》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孝子家爇火不燃
郭亮,湖廣孝感,寠人子也。目不習詩書,而有至性。天啟四年,母李病,亮籲天乞以身代,遂割右臂肉進母,母食之病癒。崇禎二年,父維志又病篤,復截左臂而進父,父病亦起。逾數年,父母卒,祭葬獨任,不累兄弟。或有重其貧而孝者賵贈卻不受。墓傍築一場,編柳為籬,累壤為榻,苫塊六年,不解衣理髮,每設祭則號慟,坐是兩目瞶瞀,流賊過其廬,爇火數四,煙息不燃,駭而問之,知為孝子家,始下馬羅拜而去。
割股之事,令甲有禁。然以一體,論子之身,原父母之身,非從外授也。曾曰無毀,曰能竭,為親以愛其身,無毀傷者,為無毀於他人耳。若毀於親何傷,善乎,李侍御鳳翔之言曰:亦知割股非中正情到摧傷豈偽為?王威寧伯鉞之題捨身崖曰:此身如何容易舍,舍時除是為君親。即此二說,是以論孝子矣。
作者簡介
計六奇(1622~約1687年),字用賓,號天節子,別號九峰居士。江蘇無錫縣興道鄉(今前洲、玉祁一帶)人,明末清初史學家。從小家境貧困,早年寄讀塾館。十九歲隨岳父杭濟之就讀於洛社,二十一歲在母舅胡時忠家讀書,為邑諸生。入清後,曾於順治六年(1649)、順治十一年(1654)兩次鄉試,不舉。從此無意科舉仕進,在無錫、蘇州、江陰等地,以坐館教書終其一生。著有《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