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字孔臘
- 國籍:中國
- 民族:景頗族,
- 出生地:未知
- 出生日期:1940年2月
- 畢業院校:未知
個人經歷,個人成就,
個人經歷
1958年4月參加工作,1958~1959年在瑞隴公路橋工隊當工人,1960一1963年在隴川縣民間運輸站當運輸工人,1964年轉乾後,被調到廣瓦文化站任青年幹事(團工委書記)。1965年在德宏州潞西縣法帕區平河鄉社教工作組工作。1966年在德宏州社教總團西山分團營盤鄉社教工作隊營盤社教工作組任組長;1967~1968年10月在廣瓦文化站任革委會副主任,1968年11月16日到緬甸,在緬共人民軍服兵役,月底受緬共的派遣到中國人民解放軍駐瑞麗部隊團部受訓。學習政治、軍事、社會、文化等課程。1969年在緬共人民軍東北軍區107軍分區107部隊四隊先後擔任戰鬥小組長、炮兵班長、炮排排長、步兵排指導員。1973年在南坎縣大隊四隊先後任副指導員、代理指導員、指導員。1974一1977年在緬共東北軍區、勐尾敵後武工隊任指導員,1978~1979年在南坎縣大隊任副政委,1980年在南坎縣大隊801部隊任副營長。1981~1985年8月在南坎縣大隊任大隊長。在勐尾敵後游擊根據地主持黨、政、軍工作。1985年9月26日,退伍回國。1986年在廣瓦區公所任司法助理員,1987~1988年在廣瓦區公所任副區長,兼任司法助理員,1989~1992年區改鄉後在勐約鄉任副鄉長,兼任司法助理員和鄉民政助理員。1993~1995年在勐約鄉任紀委書記,兼鄉監察室主任和鄉司法助理員,1996~1999年在勐約鄉任人大主席。對農村的經濟發展和雙文明建設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績。
個人成就
曾多次被州縣評為先進個人和先進工作者。在他所主持的農村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中,“一五”普法工作成績顯著,單位和個人被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獲隴川縣人民政府的獎勵。在“二五”普法工作中成績顯著,單位和個人被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分別獲德宏州人民政府和隴川縣人民政府的獎勵。在1989年度護林防火工作中被評為“先進工作者”,並被德宏州人民政府記為二等功。1994~1995年連續兩年因在反腐敗工作中成績突出被評為“先進個人”,受隴川縣監察局的表彰和獎勵。1989年獲隴川縣人民政府頒發的邊疆工作三十年榮譽證書,1997年獲隴川縣司法局頒發的199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進個人”榮譽證書。又於1996、1997、1998年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還於1988年被鄉評為優秀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