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曉艷、孔瀅瀅等十人犯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曉艷、孔瀅瀅、王帥帥、劉泉軍、王雲龍等人十一年四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萬元至五千元,判處被告人楊曉培拘役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