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稅收思想

孔子稅收思想是指道德政治特色,提倡節用,反對聚斂。“道千乘之國, 敬事而, 節用而愛人, 使民以時”(《論語·學而》)。“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而攻之, 可也” (《國語·先進》)。 主張薄賦斂,並把什一之稅作為薄賦斂的標準。 “君子之行也,度於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

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是道德政治,“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如是則丘亦足矣。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將又不足”(《左傳》哀公十一年)。孔子稅收思想為後儒所繼承,西漢武帝以後,孔子思想成為二千年封建文化的正統,因此,他的稅收思想對歷代封建政府稅收政策的制定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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