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長縣衛生局是子長縣政府部門,負責擬定全縣區域衛生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長縣衛生局
- 所屬單位:子長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子長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有關衛生標準、衛生技術規範的監督和實施。
(二)擬定全縣區域衛生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
(三)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貫徹中、省、市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觀察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負責觀察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和基本藥物目錄,擬訂我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實施辦法。
(五)貫徹中、省、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並指導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監督指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監測防治,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指導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八)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防線評估,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重大疫情、病情、災情、突發事件實施應急處置。
(九)貫徹國家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開發。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飲用水衛生檢測、監督,負責醫療服務市場和傳染病防治的監管。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中省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和標準,建立全縣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負責全縣醫學科技、教育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負責規劃管理醫學科技優先領域和重點學科建設,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擬定全縣愛國衛生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