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住房保障、房地產行業管理、城市房屋拆遷、物業管理、策劃、抗震設防、風景名勝區管理、勘察設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地方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指導全縣總體規劃初審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初審和城市規劃區內項目規劃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戶外廣告的設定規劃、審批及管理;負責城中村和舊城改造的規劃、實施和管理;負責制定城市房屋拆遷年度計畫;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測繪管理工作。
(三)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保護監督及審查報批;負責城市規劃展示、公示;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和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建築法》、《招標投標法》、《房地產管理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城市規劃區內住房和建設規劃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各鎮住房和建設規划行政執法工作。
(五)監督工程建設階段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的執行;制定本縣執行工程建設階段相關標準的實施細則。
(六)負責全縣建築行業及建築市場管理;指導監督建設監理及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建設行業、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建築安裝和相關社會終結組織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內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作。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方面政府投資或非經營性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八)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範圍內工業民用建築及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負責建築有形市場監督管理和從事相關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
(九)指導城市規劃區、開發區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十)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工作。
(十一)監督、指導全縣城鄉建設工程和工業民用建築抗震設防的設計與實施;負責城市建設工程和工業民用建設抗震設計和審查與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和易地建設的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建築業勞保統籌基金、新型牆體材料專項費用的收繳、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全縣建築行業重點科技項目公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負責全縣建設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