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照護

嬰幼兒照護

2019年5月,國辦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支持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相關法規,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完善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範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多種形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逐步滿足人民民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基本原則

家庭為主,托育補充。人的社會化進程始於家庭,兒童監護撫養是父母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家庭對嬰幼兒照護負主體責任。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重點是為家庭提供科學養育指導,並對確有照護困難的家庭或嬰幼兒提供必要的服務。
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快完善相關政策,強化政策引導和統籌引領,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性,大力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優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安全健康,科學規範。按照兒童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嬰幼兒,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促進嬰幼兒在身體發育、動作、語言、認知、情感與社會性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屬地管理,分類指導。在地方政府領導下,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城鄉、區域發展特點,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工作基礎和民眾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

發展目標

到2020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範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有所提升,人民民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初步滿足。
到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民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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