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名

嫌名

《禮記·曲禮上》:“禮不諱嫌名。” 鄭玄 註:“嫌名,謂音聲相近,若禹與雨,丘與區也。”古禮臣子避君父名諱時,不諱聲音相近的字。後世諱法加嚴,諱同字亦諱嫌名。如 漢宣帝 名 詢 ,改 荀卿 為 孫卿 ; 隋文帝 以父名 忠 ,凡官名有中字者,悉改為內; 唐 李賀 父名 晉肅 ,當時士大夫認為晉、進音同, 李賀 不該舉進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嫌名
  • 拼音:xían míng
  • 詳細解釋:與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
  • 出處:《禮記·曲禮上》
基本含義
東晉之前(包括東晉)不避嫌名。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三《嫌名》條:“衛桓公名完,楚懷王名槐,古人不諱嫌名,故可以為諡號”。 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十》云:“晉人避其君名,猶不避嫌名。康帝(案:即東晉康帝司馬岳)名岳,鄧岳改名岳。”隋時,人們不但要避諱與君主、尊長名字相同的字面,而且還要避諱音同或音近的字,這就叫諱“嫌名”。隋文帝的父親名忠,所以連與忠同音的“中”也要避諱,把“中”改為“內”。官名“中書”改為“內史”,就是諱嫌名的例子。
然唐初不避嫌名,避嫌名僅為個人行為,並未上升至國家禮法制度。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十》云:“唐初不避二名。太宗時猶有民部,李世勣、虞世南皆不避。”此時避二名僅為個人行為,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十》云:“世南已卒,世勣去‘世’字,惟名勣。”
大約至唐高宗時方以避嫌名為國家禮法制度。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十》云:“至高宗即位,始改(民部)為戶部。”
《左傳》6齊莊公“拊楹而歌”,《史記》作“擁柱而歌”,避漢惠帝劉盈諱,改“楹”為“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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