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監督、報導偏差與公司財務行為調整》是依託廈門大學,由李培功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媒體監督、報導偏差與公司財務行為調整
- 項目類別: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 項目負責人:李培功
- 依託單位:廈門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當前,對媒體公司治理作用的研究仍存在兩點不足:一是受制度背景差異影響,國外研究成果及其蘊涵的政策涵義難以簡單移植到我國社會實踐中;二是對報導偏差現象的忽視導致相關研究內容零散,結論衝突。為此,本課題將結合我國轉型經濟特徵,從媒體監督、報導偏差和公司財務行為調整這一完整邏輯框架出發,揭示我國媒體監督企業違規行為的動機和影響因素;歸納總結媒體報導偏差的來源和表現形式;探討我國媒體發揮公司治理作用的機制;深入分析媒體報導偏差對公司財務行為產生的影響,得出基礎性、前沿性和原創性的研究成果,為我國媒體公司治理作用研究提供重要的理論解釋和經驗證據,也為我國更好的發揮媒體公司治理作用提供可行的政策建議。課題創新之處在於:(1)從媒體出發,為公司治理研究提供新視角;(2)結合我國制度背景,引入報導偏差概念,構建我國媒體公司治理作用研究新框架;(3)完善和補充媒體報導屬性的判斷方法和媒體報導偏差的度量方法。
結題摘要
安然、世通等重大公司舞弊案件的曝光,不僅引起了國外政府官員和實務界人士的反思與討論,並最終促成一系列更為嚴苛的法律法規的出台,也使得媒體的公司治理作用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媒體報導偏差現象也同樣普遍並廣受詬病。在極端情況下,媒體的監督職能甚至會扭曲為敲詐勒索,如擬上市公司在靜默期遭遇的“有償沉默”。媒體所扮演的這兩種截然相反的角色使得媒體的公司治理作用研究受到學術界的關注。 理論上,以下四個基本問題成為學術界對媒體公司治理作用研究的重點:一是媒體是否在事前進行了積極的外部監督?影響媒體事前監督的主要因素是什麼?二是媒體在進行外部監督時,是否存在報導偏差現象?哪些因素導致了媒體報導偏差現象的產生?三是在公司財務行為上,違規企業是否就媒體報導內容進行了積極的調整和改正?四是媒體報導偏差的經濟後果如何?媒體報導偏差是否會削弱媒體的公司治理作用?對以上問題的分析和回答,不僅有助於拓展和深化文獻對於媒體在轉型經濟國家發揮公司治理作用的認識,同時也為轉型經濟國家如何更好的發揮媒體的公司治理作用提供可行的政策建議。 以《中國重要報紙全文資料庫》為數據來源,通過人工閱讀來判斷媒體報導的傾向,採用實證研究的方法,研究結果顯示:其一,媒體在選擇負面報導對象時,受到若干因素的影響,如企業違規行為的性質和涉及金額、企業的規模、影響力和知名度、負面報導的信息來源、媒體報導策略的選擇、廠商的廣告支出,以及媒體報導時間的選擇等。總體而言,媒體在事前發揮了積極的監督作用;其二,媒體報導偏差現象普遍存在。媒體報導偏差有很多來源,既可能源自媒體報導的供給方,反映記者、編輯或者媒體所有者的個人偏好;也可能源自媒體報導的需求方,反映媒體對客群、廣告商以及政府等個人和組織偏好的迎合;其三,媒體負面報導後,有相當比例的企業對違規行為進行了改正,媒體發揮治理作用的機制主要通過引發行政機構的介入實現;其四,並非所有的企業在媒體負面報導後都改正了自身的違規行為,企業的政治關聯、廣告投入,以及媒體的“地域保護偏好”等都是造成這一結果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