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是婺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婺源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辦公地址:婺源縣蚺城街道文公南路12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相關行業標準,起草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方面的產業政策、管理辦法、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影電視業、新聞出版業和旅遊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廣電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電、旅遊和新聞出版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旅遊活動,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五)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統籌協調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七)指導、管理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協調全域旅遊、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依法實施行政權力事項,指導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加強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影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
(十三)指導全縣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開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負責管理全縣電影行政事務,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負責全縣發行業和印刷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著作權,管理出版物進出口等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
(十五)負責全縣範圍內新聞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七)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八)對全縣廣播電視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對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重要傳媒集團的宣傳發展、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九)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督促指導、監督檢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旅遊系統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廣電、網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推動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融合,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加強監管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督促有關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十)完成職責領域的相關人才工作。
(二十一 )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行政服務股)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查、政務公開、信訪、檔案、人事、機構編制、黨建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全縣文化和旅遊發展考核和督查工作。牽頭組織議案、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協調文化和旅遊項目資金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布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流程的設計、最佳化。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出本部門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建議,承擔本部門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措施的落實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政務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
2.公共服務股(文創和文保股)
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全縣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推動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電影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監督管理電影專項資金。指導全縣文化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組織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組織開展朱子文化傳承、研究、推廣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開發文化旅遊產品設計研發、製作銷售,組織承辦文化旅遊商品展工作。承辦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革命文物的認定、定級、建賬和建檔工作。參與、指導革命文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協調、指導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協同做好全縣革命文物宣傳傳播工作。
3.產業發展股(全域旅遊辦公室、資源開發股)
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全縣文化和旅遊產業規範性檔案。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參與重大旅遊項目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協調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歸口管理產業扶貧工作。
4.市場管理股(廣電著作權股)
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制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新聞出版等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廣告、發行業和印刷業的監管;負責全縣新聞記者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5.交流推廣股(宣傳股)
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協調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文化和旅遊產品的推廣行銷工作。承擔策劃並組織實施全縣性大型文化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審核並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牽頭組織區城旅遊合作工作。負責婺源文化旅遊微信公眾號、中國最美鄉村抖音號,宣傳推廣婺源文化旅遊資源、旅遊產品。承擔新聞宣傳,網路輿情信息應對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的統計工作。推進智慧旅遊建設。
人員編制
婺源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現任領導
局長:(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