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婺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婺源縣政府部門,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婺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主要職責:16條
  • 內設機構:3個
  • 解釋權:婺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婺源縣委、婺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婺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婺字[2010]24號)檔案精神,保留婺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婺源縣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章、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非煤礦礦山、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受託承辦特別重大事故審批結案的有關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管理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和執業活動。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事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服務股牌子)
負責協調、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負責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縣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最佳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諮詢與解答;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相關科室、部門與人員;研究、制定行政服務股的服務規範與準則;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關調研和經驗總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安全監管股(掛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股牌子)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化工、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品、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登記和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消防、農業、水利、電力、軍工、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林業、氣象等有專業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工程項目、化工、醫藥行業建設項目等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地方性執法制度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五、其他事項
1、婺源縣鎮頭鎮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站,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制3名。
2、婺源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制6名。
六、附則
本規定由婺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婺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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