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信宜無論城鎮或農村,男婚女嫁,大多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辦,兒女沒有自己造反配偶的權利和自由。曾給青年男女帶來極大的痛苦,釀造出許許多多的悲劇。縣內各地的婚俗雖然不一,但整個過程,大體可分為“合年庚”、“回成”、“過禮”、“迎鸞”等4個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嫁舊儀
- 流行地區:信宜
合年庚——即婚姻剛開始 一般男女尚未成年,父母便早早托人說媒談婚,由男方通過媒人索取女方出生時間(包括年、月、日、時),兩者合在一起,請算命先生演算,叫“合年庚”。要求八字相生相旺,男女雙方沒有刑克,方可提及婚事,否則這對男女多么相稱也得告吹。在此期間,多數男女雙方無法直接見面,婚後年齡懸殊,甚至雙方或一方有嚴重生理缺陷,也得無條件屈從。曾有過不少“十八嬌嬌三歲郎,早朝抱下地,晚間攬上床”和“七十老翁十八妻”的事例。雙方唯有等到洞房花燭夜,方可看清廬山真面目。只有少數男女青年,獲得長輩的許可,在親屬和媒人的陪同下,有機會到約定地點公開露面,俗稱“相睇”,不公開的叫“偷睇”;若女方要求到男家見面的,則叫“睇門口”。
女方首次登門,男家一般都設好酒菜款待。個別地方習慣,頭次見面不殺雞,擔心會扒散,多數殺鴨和煮米粉招待,寓意鴨(押)成功。席散時,不論婚事成功與否,一律要付給女方茶水錢,俗稱“麵皮錢”。給多少沒有規定,但陪女方來者,必須每人都有一份。一般都給雙數(2元、4元、6元不等),不給單數,意指這門婚事早日圓滿,好事成雙。
回成——即進行訂婚 經過上述活動,男女雙方父母對這條婚事表態後,男方便要行帖,俗稱去定頭或酒擔,即給女方送去聘金、手鐲、耳環、檳榔、酒、餅、雞鴨等禮物。帖中的禮單用詞講究,女方父母的餅也稱之為龍鳳、桂子、龍頭。具體數目也用幾翼、幾掌、幾埕、幾對、幾雙來代替,一般都給雙數。女方納禮後,同樣按格式回帖,並贈送男方一對新油罌,內裝茶油或花生油,外用紅繩或紅紙連結在一起,同時回贈一對雞和兩條褲的布料。個別地方風俗,也有回文房四寶(紙、筆、墨、硯)等物,暗示男方勤奮攻讀,將來學有所成。
過禮——即送日子單 婚事確定下來後,由男方選擇結婚吉日,製成帖式預告女方,並按照當地習俗,再送一定數量的禮物。女方父母獲悉婚期後,一面抓緊時間備齊嫁妝,一面將餅分贈親友,並告知來飲喜酒的詳細時間,所以很早就有句“嫁女等分餅,娶媳婦待請”的俗語。個別地方嫁女,辦嫁妝有“全妝”和“半妝”之分,出嫁時有床、被、蚊帳、箱篢、大櫃、書桌、坐椅、面盆、腳桶者,稱之為全妝;若只有上述物件,而沒有大櫃、書桌者,則稱之為半妝。
親友來飲嫁女和迎親酒時,多數贈送穀米和褲料,因穀米象徵金銀,褲同富諧音,以示吉利。若飲嫁女酒,客人只食早、午兩餐,新娘出門後,客人即陸續散去。飲迎親酒多數兩天,證人收下禮物後,視貴重程度如何,一律要回敬“酒 ”,以表謝意。個別親友只送來鏡屏、鞭炮、酒、布料等禮物,因故不來飲酒者,主人一定要封回“代席”紅包。
迎鸞——即正式迎親 這項禮儀頗多,男方首先要具備乳金(給新娘母親的錢),冰人花紅(給媒人的錢,女方給的稱月老),百福花紅(給新娘姐妹的錢),祝神花紅(買香紙敬神的錢),刀砧花紅(賞給廚師的錢),腳花紅(搬運嫁妝錢)。此外,還有米、酒、雞、豬肉、餅等禮物,一般都提前一天送來,為女方辦酒所用。如果男方沒按事前議定交足禮物,女方父母和親友則認為小氣,不夠大方,迎親時甚至拒絕女兒過門。直至雙方經人勸解,最後達成一致協定,才允許新娘上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