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糾紛維權必備

婚姻糾紛維權必備

《婚姻糾紛維權必備》是2006-09-01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石先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糾紛維權必備
  • 圖書編號:1670286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定價:19.0
基本信息,圖書目錄,

基本信息

書名:婚姻糾紛維權必備
ISBN:780226456
作者:石先廣
出版日期:2006-09-01
版次:1
開本:32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結婚及與結婚有關的糾紛
第一節 婚約
一、婚約的訂立及效力
二、婚約的解除
三、由婚約解除而引發的財產糾紛
第二節 結婚
一、結婚的實質要件
直系血親旁系血親示意圖
二、結婚的形式要件
婚姻關係成立要件圖
婚姻登記辦理程式流程圖
《婚姻登記條例》與《婚姻登記管理條理》八大變化對比表
第三節 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
一、無效婚姻
二、可撤銷婚姻
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的區別表
三、婚姻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的法律後果
第三節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
一、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的認定和區別
二、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解除時財產處理
及子女撫養
第二章 夫妻關係
第一節 夫妻人身關係
一、夫妻姓名權
二、夫妻人身自由權
三、夫妻計畫生育義務
四、夫妻同居義務和忠實義務
第二節 夫妻財產關係
一、夫妻財產制
二、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
三、夫妻間相互扶養的義務
四、夫妻間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三章 離婚糾紛中證據的收集
第一節 離婚舉證指引與證據種類
一、離婚時應提供的必要證據
二、離婚時的證據種類及運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第二節 證據收集及證據保全
一、證據的收集方式
二、證據保全
第四章 解決婚姻糾紛的途徑
第一節 協定離婚
一、協定離婚的申請人
二、協定離婚的管轄機關
三、協定離婚的條件
四、辦理協定離婚的程式
協定婚姻流程圖
第二節 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流程圖
一、提起離婚訴訟的主體
二、訴訟離婚的管轄法院
婚姻家庭案件管理轄法院一覽表
三、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
夫妻感情破裂情況一覽表
四、訴訟離婚的程式
離婚案件受理費速算表
財產保全費速算表
協定離婚與訴訟離婚的區別
第三節 與特殊主體的離婚問題
一、與現役軍人如何離婚
二、與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的女方如何離婚
三、與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蹤的人如何離婚
四、與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何離婚
第五章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與債務清償
第一節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一、離婚時財產分割概述
二、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第二節 離婚時債務的清償
一、個人債務的清償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
第六章 離婚時經濟幫助、經濟補償與離婚後再次分割財產
第一節 離婚時經濟幫助
一、要求經濟幫助的條件
二、經濟幫助的方式
第二節 離婚時經濟補償
一、要求經濟補償的條件
二、補償的數額
第三節 離婚後再次分割財產
一、離婚後要求再次分割財產的條件
二、離婚後再次分割財產的時效
離婚經濟幫助、經濟補償、損害賠償、離婚後再次分割財產對比表
第七章 離婚損害賠償
第一節 離婚損害賠償的主體及提出
一、離婚損害賠償的主體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提出
第二節 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
一、被請求方必須具有法定的過錯行為
二、請求方無法定過錯行為
三、必須因法定過錯行為給請求方造成了損害
四、必須因法定過錯行為導致了離婚
離婚損害賠償構成要件圖
第三節 離婚損害賠償的賠償項目
一、人身損害賠償項目
二、財產損害的賠償項目
三、精神損害的賠償項目
第八章 離婚後子女撫養、撫養費、探望權與監護權
第一節 離婚後的子女撫養權
一、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原則
二、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方式
三、撫養權判歸女方的情況
四、子女撫養權判歸男方的情況
五、特殊情況下的子女撫養權
六、撫養關係的變更
第二節 撫養費
一、撫養費概述
二、受撫養的對象
三、撫養費的給付數額
四、撫養費的給付方式
五、撫養費的增加、減少和免除
六、不按時、足額給付撫養費的救濟措施
第三節 探望權
一、探望權概述
二、探望權的行使
三、探望權的中止與恢復
四、探望權的消失
第四節 監護權
一、監護制度概述
監護與撫養、親權區別表
二、監護人的設定
監護人設定流程圖
三、監護人的變更
四、監護人賠償責任的劃分
第九章 民族婚姻及涉外、涉僑、涉港澳台婚姻
第一節 民族婚姻
一、民族婚姻的概念和特徵
二、民族自治地方對《婚姻法》的變通或補充性立法
三、處理民族婚姻問題的一般原則
第二節 涉外婚姻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和特徵
二、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
三、涉外結婚
四、涉外離婚
五、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調解書
第三節 涉僑、涉港澳台婚姻
一、涉僑、涉港澳台同胞婚姻的法律適用
二、涉僑、涉港澳台同胞的結婚
三、涉僑、涉港澳台同胞的離婚
第十章 婚姻糾紛疑難問題釋解
1.一方解除婚約,另一方能否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
2.具有擬制式直系血親關係當事人可否辦理結婚登記?
3.在婚姻關係無效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是否構成重婚?
4.因受欺詐而結婚的可否申請撤銷婚姻關係?
5.夫妻離婚後,未辦理復婚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是事實婚姻處理,還是同居關係?
6.“事實婚姻”能否作為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7.夫妻間的忠誠協定是否有效?
8.夫妻單方的贈與行為是否有效?
9.丈夫能否構成強姦罪的主體?
10.捉姦拍照所得證據是否合法?
11.妻子擅自墮胎丈夫可否要求賠償?
12.妻子將自己的婚前財產以丈夫名義存款,離婚時應如何處理?
13.當事人對離婚協定財產分割部分反悔的,怎么處理?
14.父母遺產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15.保險單項下的財產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6.工齡款是否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17.夫妻一方對外舉債,如何定性?
18.夫妻之間的婚前的債務能否因結婚而消滅?
19.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向另一方借款,離婚時或離婚後,另一方可否要求清償?
20.離婚協定書等於離婚證書嗎?
21.離婚後經過一定期限再復婚的協定有法律約束力嗎?
22.離婚協定中能否約定子女撫養費由一方全部負擔?
23.原協定流產但卻出生的子女,男方可否拒絕撫養?
24.離婚時放棄撫養費,離婚後仍可要求支付嗎?
25.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能單獨改變孩子的姓氏嗎?父或母能否以子女更改姓氏為由拒付撫養費?
26.如何處理離婚後人工授精子女的撫養糾紛?
27.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能否解除?
28.具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能否解除、如何解除及解除時能否要求及子女返還撫養費?
29.離婚後孩子被一方送人收養,另一方有權要回孩子嗎?
30.離婚後,未成年子女隨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對子女還有監護權嗎?
31.一方要求追加子女撫養費或變更撫養關係的,另一方可否將主張行使探望權作為反訴?
32.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無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權利?
33.放棄探望權的協定是否有效?
第十一章 婚姻糾紛維權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01年12月25日)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3年12月5日)
4.婚姻登記條例
(2003年8月8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 選)
(1986年4月12日)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988年4月2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 選)
(1991年4月9曰)
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 選)
(1991年4月9日)
附錄:婚姻糾紛維權常用法律文書格式
1.離婚協定書
2.民事起訴狀
3.民事反訴狀
4.民事撤訴申請書
5.授權委託書
6.減(免、緩)交訴訟費申請書
7.追加被告申請書
8.民事答辯狀
9.民事抗訴狀
10.民事再審申請書
11.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
12.證據保全申請書
13.財產保全申請書
14.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15.宣告死亡(失蹤)申請書
16.先予執行申請書
17.執行申請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