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擁擠

“婚姻擁擠”是指由於婚姻市場可供選擇的男性和女性比例失調,進而導致部分男性或女性不能按傳統模式擇偶的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擁擠
  • 外文名:Marriage is crowded
  • 性質:擁擠
  • 屬性:婚姻
  • 可供選擇的:男性和女性比例失調
類型,形成因素,後果,

類型

婚姻擁擠有不同的類型:按性別,可分為“男性婚姻擁擠”和“女性婚姻擁擠”;按年齡,可分為“局部婚姻擁擠”和“整體婚姻擁擠”;按持續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婚姻擁擠”和“持續性婚姻擁擠”。此外,還可以結合夫婦的年齡差模式等,作出更細緻的劃分。

形成因素

婚姻擁擠的形成因素有多種,主要有兩大方面:
一、人口學因素:出生性別比、分年齡死亡率的性別差異、出生人口數量的波動、人口遷移等。
二、外在因素:夫婦年齡差模式、人口再婚情況、婚姻問題歷史積累與傳遞、待婚者的個體情況(性格、相貌、經濟條件等)等。

後果

婚姻擁擠在許多國家都有出現,雖然社會和個人均有一定調節能力,有時不易感受其影響,但如擁擠嚴重,其後果也相當嚴重:
首先,“婚姻擁擠”將產生一系列的人口學後果。如果“婚姻擁擠”的程度較為嚴重,有可能帶來人口終身不婚水平的提高(其中關鍵的問題是相當一部分人是非自願的);可能影響到夫婦的年齡差;會使擁擠的一方推遲婚齡等。
其次,“婚姻擁擠”將產生負面的社會影響。包括非自願未婚者的家庭與養老問題,婚外戀及離婚率的上升問題,社會風氣與社會穩定問題,“未婚母親”及私生子問題等等。
例如,前蘇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由於男性適婚人口大量損失,造成女性婚姻擁擠,其社會影響極大。
我國近年來的出生性別比畸高(自一九八零年代以來持續升高),在未來必將導致“婚姻擁擠”。但這種擁擠的程度有多大,影響有多深,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們在目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的行為及選擇。“如果未來我國出生性別比偏高且持續上升的趨勢得不到有效控制,再加上未來人口年齡結構持續老齡化,則2020年以後我國的婚姻擁擠程度可能會進一步加重。”(郭志剛、鄧國勝,1999)必然帶來嚴重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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