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件司法觀點集成

婚姻家庭案件司法觀點集成

《婚姻家庭案件司法觀點集成》是2015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衛義、張寅。

基本介紹

  • 書名:婚姻家庭案件司法觀點集成
  • 作者:吳衛義、張寅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頁數:541 頁
  • 定價:8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7816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典型案例 精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選》、最高人民法院各業務庭出版的指導參考刊物中的典型案例以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典型案例,具有專業性、指導性和全面性。
  ◆關聯案例 列舉全國各級法院已審結的關聯案例,歸納案件要點,進一步發現、領會和把握法律規則、原則,便於讀者研究案例適用法律的異同。
  ◆裁判規則 對案件在適用法律上的難點、盲點進行提煉總結,歸納出案件的處理要點,對同類案件的審理具有參考和借鑑作用。
  ◆司法觀點 總結、歸納裁判思路以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方法,同時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精神、審判業務指導意見以及專家法官著述、審判實務主流觀點,全面展現具體問題的審理思路與司法觀點。
  法律是灰色的,法官的理性隱藏在裁判文書的背後。本叢書通過整理典型案例,歸納裁判觀點,展現法官、律師的實踐智慧,希望能夠對讀者有所裨益。

作者簡介

吳衛義,北京市中倫(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現擔任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律師協會民委會委員、中國婚姻法學會會員、揚州大學法學院特邀常年法律指導老師,上海電視台《一呼柏應》欄目組特邀顧問律師。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婚姻家庭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律師辦理繼承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律師建議稿》《民事訴訟法修訂案(草案)律師建議稿》課題組成員。
吳衛義律師一直專注於婚姻家庭法律領域的研究,代理過多起知名案件,其撰寫的多篇法律學術文章曾發表於《人民法院報》《上海法制日報》《文匯報》等眾多報刊雜誌。吳衛義律師還多次作為主講嘉賓應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西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眾多單位的邀請參加全國性的法律學術研討會和論壇。吳衛義律師還曾應邀接受了中央電視台《半邊天》節目、上海第一財經頻道《上班這點事》節目以及《上海壹周刊》《新聞晚報》、新民網等眾多媒體的專訪。並曾榮獲2011~2013年度上海市靜安區“十佳律師”。
張寅,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現擔任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婚姻家事研究組秘書。張寅律師曾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上海律師建議稿》《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師建議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修改律師建議稿》《律師繼承業務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具有豐富的家事案件理論、實踐經驗。同時,張寅律師還擔任SMG文廣《新老娘舅》《一呼柏應》,上海廣播電台《東方大律師》《法眼看天下》等知名節目的嘉賓律師以及靜安區老幹部局顧問律師等社會職務。

圖書目錄

第一篇身份篇
第一章婚姻的締結
一、程式瑕疵是否必然導致婚姻關係無效?
二、法院如何認定受脅迫的婚姻?
三、什麼才是法律中規定的""彩禮""?
四、法院如何認定事實婚姻?
五、夫妻間簽署的忠誠協定是否有效?
第二章婚姻關係的解除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何離婚?
二、外國人能在中國離婚嗎?
三、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四、分居兩年是離婚的法定要件嗎?
五、第二次起訴,法院一定會判決離婚嗎?
六、如何認定法律中所規定的""家庭暴力""?
七、配偶一方因另一方""出軌""要求賠償,法院將會如何判決?
八、法院如何處理以""無性婚姻""為由而提出的離婚?
九、女方擅自流產,男方能以此為由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甚至離婚嗎?
十、發生重婚的一方能以具有重婚情形為由,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嗎?
第二篇親子篇
第一章親子關係的確認
一、法院如何認定人工授精子女的法律地位?
二、法院如何把握""親子鑑定""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
三、法院如何認定收養與寄養的區別?
四、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法律關係如何認定?
五、父母可否對其子女的財產行使法定監護權?
第二章撫養權的歸屬
一、法院如何處理哺乳期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二、家庭條件好壞是否是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決定因素?
三、子女陳述對法院判決撫養權有何影響?
第三章撫養費的支付
一、一方無固定收入或無法舉證對方收入,孩子的撫養費如何確定?
二、法院判決撫養費一定是按照收入的20%~30%嗎?
三、大學生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四、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子女能否請求其支付撫養費?
五、一方遭受罰款造成自身財產減少能否相應減少子女撫養費?
第四章探望權的行使
一、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如何行使探望權?
二、孩子是否有權拒絕父母一方的探望?
三、祖父母是否是探望權的權利主體?
第三篇財產篇
第一章婚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的處理
一、""閃離一族""的婚前財產如何認定與返還?
二、終止戀愛關係後購置房屋的權屬確定?
三、同居期間財產如何處理?
四、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發生形式變化是否導致所有權發生變化?
五、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章離婚糾紛中不動產的處理
一、法院如何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售後公房的分割?
二、法院如何在離婚訴訟中處理承租公房的歸屬?
三、法院如何分割一方婚後與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
四、雙方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離婚時如何分割?
五、婚前夫妻一方購買的房屋,婚後共同參與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六、法院對動遷房屋權利歸屬如何認定?
七、法院如何認定一方擅自將房屋處分的效力?
八、夫妻一方能否依據約定要求另一方履行不動產贈與?
九、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應當如何分割?
第三章離婚糾紛中債權債務的處理
一、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與承擔?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借款是否要雙方共同償還?
三、因違法行為所發生的債務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四章離婚糾紛中其他財產的分割
一、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股票離婚時如何分割?
二、法院如何處理養老保險金的分割?
三、法院如何處理工齡買斷款的分割?
四、離婚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應當如何分割?
五、配偶能否主張返還一方贈與婚外第三者的錢款?
第五章離婚協定中的法律問題
一、離婚協定中約定對於子女的房產贈與能否撤銷?
二、協定離婚不成,以協定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定是否有效?
三、夫妻爭吵中的行為能否構成交付財物的意思表示?
四、夫妻間簽署的離婚協定何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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