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入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戶口遷入登記
- 事項類型:其他服務事項
- 辦件類型:即辦件
- 許可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是否收費:是
- 收費標準:5元
- 許可數量:無限制
- 法定限制:1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 投訴電話:0738-8566967
- 視窗地點:湘中大道婁底市公安局一樓
- 諮詢電話:0738-8566945
- 聯繫人:蔡瓊香
- 單位網址:gaj.hnloudi.gov.cn
收費依據,相關資料,許可程式,交通路線,工作時間,
收費依據
湘價費【2008】63號《湖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重新發布全省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
許可條件: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養、購房落戶、投資興業、專業技術人才引、國家機關、單位幹部職工錄用、國家機關、單位幹部職工調動、家屬隨軍、學生入學、退伍轉業、刑釋解教、回國定居等法律、政策規定《準予遷入證明》的其它情形
相關資料
申請書 1份
戶口簿 1份
身份證 1份
其他證明材料 1份
許可程式
一、受理
(一)崗位責任人:視窗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二、審查
(一)初審
1、崗位責任人:視窗民警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及標準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
(2)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不予辦理的意見及理由,退回視窗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由初審民警簽出“準予遷入”後交大隊領導複審。
3、時限:當場辦結
(二)複審
1、崗位責任人:戶政大隊領導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和標準,對申辦材料及初審意見進行複審;
(2)按照標準審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查驗初審人員審核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同意的書面審批意見;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及理由,與申報材料一併退回初審人員。
3、時限:當場辦結
交通路線
公車16路審計局站下。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