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婁底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 地區:婁底市
  • 隸屬:婁底市人民政府
  • 內設:辦公室等
機構名稱,工作職責,

機構名稱

婁底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工作職責

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農機化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與規章制度。
(二) 研究提出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 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範;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四) 根據國家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業機械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水平和套用水平。
(五) 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參與研究擬定有關農業機械化科技政策;組織重大農業機械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對市、縣農機推廣站、研究所、中等專業職業學校、農機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農機成人教育培訓班的指導與職業技能等級證的核發管理,管理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
(六) 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認證管理。負責農業機械的落戶、過戶。組織機車檢驗檢測、監控、駕駛員和農機操作手的培訓、考試、考核、核發牌證、年檢年審、安全互助、事故調處等工作。
(七) 負責農機維修和銷售企業的質量和技術管理、等級認定、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和發證管理,制訂行業技術標準,負責農機產品質量投訴調處。
(八) 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畫;管理全市農機化項目的立項、論證、報批及實施過程監督;負責農田作業用油補貼和救災由補貼金的分配和管理;歸口管理各項農機化項目資金以及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基建費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
(九) 負責農機系統的人事、財務、勞資和審計工作;管理局屬市農機技術推廣站、市農機研究所、市農機公司、市農機製造廠等企業事業單位。
(十) 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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