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婁星區財政局

婁底市婁星區財政局,是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婁星區財政局
  • 所屬部門: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婁底市婁星區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區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三)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區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區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制定區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除區政府授權相關部門監管以外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區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福星路6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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