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小平,原海南省省高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男,1951年9月出生,山東省鄒平縣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曾任省法制局、省體改辦副主任。1997年5月,婁小平任省法制局副局長期間,在辦理某農場土地糾紛行政複議案件中,利用職務之便為該農場謀取利益,夥同原法制局幹部溫某共同受賄人民幣40萬元。婁小平另有人民幣85.3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小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省鄒平縣
- 出生日期:1951年9月
- 籍貫:山東鄒平縣
- 黨政紀處分:開除黨籍
- 觸犯罪名:受賄罪
基本資料,個人簡介,落馬經過,受賄獲罪,炒股虧巨史,
基本資料
姓名:婁小平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51年9月
民族:漢族
籍貫:山東鄒平縣人
職務:海南省原省高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黨政紀處分:開除黨籍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刑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個人簡介
婁小平,男,1951年9月20日出生,漢族,山東省鄒平縣人,大專文化,1992年9月至1998年8月任海南省法制局(海南省體制改革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黨組成員。1998年9月調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住海口市龍珠新城7棟802室。因涉嫌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04年3月29日被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拘留,經該院決定,於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落馬經過
夥同他人受賄40萬元
1997年1月3日,海南省法制局行政複議處幹部溫志鵬(已判刑)承辦三亞市南濱農場一起土地使用行政複議案,期間,南濱農場場長葉某到海口找溫志鵬談論案件時商定,事情辦妥,南濱農場給其酬謝費人民幣60萬元。1997年5月11日,葉某在海口將一張存款金額為60萬元人民幣的活期存摺交給溫志鵬。次日,溫志鵬叫其妻弟馮某將60萬元全部取出,溫自留21萬元。隨後,溫志鵬告訴婁小平稱收到南濱農場的40萬元酬謝款。1997年6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將有爭議的1塊土地使用權重新確定歸南濱農場所有。
巨額財產來歷不明
婁小平於1992年9月調來海南後,先後在海南省法制局、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至2003年7月被“雙規”止,總的合法收入計人民幣73.7萬餘元,除去正常生活開支後,有85.3萬元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
海南中院認為,婁小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溫志鵬共同收受南濱農場賄賂款人民幣40萬元,為該場謀取利益;有85.2萬元的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
受賄獲罪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婁小平因受賄、巨額財 產來源不明罪,30日被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12月,三亞市政府下達行政決定檔案,將南濱農場西北部的566公頃土地的使用權收歸三亞市政府管理。南濱農場於1997年1月向海南省政府申請複議,海南省法制局行政複議處幹部溫志鵬(已判刑)承辦此案。南濱農場場長葉世桂多次找溫志鵬,請求幫忙改變三亞市政府的行政決定,商定事成後南濱農場給酬謝費人民幣60萬元。溫志鵬向時任省法制局分管行政複議工作的副局長婁小平報告此事,並提及酬謝之事。
1997年5月11日,溫志鵬收到葉世桂送來的一張金額為60萬元人民幣的活期儲蓄存摺,溫志鵬向婁小平報告為40萬元。次日,溫志鵬自留1萬元,並把1萬元和打“埋伏”的20萬元共21萬元存放家中,其餘39萬元存銀行供婁小平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起,婁小平利用電話委託的方式在“馮雪飛”賬戶進行股票買賣,至1998年9月調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時,該股戶資金經婁小平炒作已虧損21萬多元。
1997年5月16日,海南省法制局召開主任辦公會議,婁小平在會上提出了同意將爭議地使用權歸屬南濱農場的意見。後來根據省政府6月20日的行政複議決定書,566公頃土地重新劃歸南濱農場。
另外,婁小平個人財產中有85.3萬元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
炒股虧巨史
婁、溫二人商定,該款存入溫志鵬妻子馮某的證券賬戶上炒股。1997年5月14日,溫志鵬將39萬元存入賬戶後,將股東代碼及密碼提供給婁小平,由婁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起至1998年9月婁小平調離海南省法制局止,婁小平利用電話委託方式在“馮某”股戶用39萬元進行股票買賣,最後總計虧損人民217304.19元。
1997年5月16日,時任海南省法制局副局長的婁小平介入了中國證券市場。
他做了至少兩件事:一是,在“馮雪飛”股票上帳戶分別以7.9元、14.68元的價格買入三萬股的陝長嶺A(000561,現已退市)和一萬股的粵美雅A(000529,ST美雅)。這拉開了他在這個帳戶下,近兩年時間內,巨虧50%多的炒股歷程。
其二,也就是那天上午,在海南省法制局主任辦公會議上,討論有爭議的“三亞南濱農場西北部566公頃土地”使用權歸屬問題時,婁小平提出同意將該地使用權歸屬南濱農場的意見。這成為2004年11月29日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中提及的受賄事實的主要內容之一,馮雪飛帳戶上39萬元資金便出自三亞南濱農場的“酬謝款”。
2003年7月婁小平被雙規。2004年11月26日經海南省人大批准,婁小平被罷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2004年11月29日,婁小平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在惋惜和沉思的同時,這位廳級幹部如何就陷入了中國股市的虧空泥坑?
《證券導報》記者於是努力去打開那些塵封的帳戶,將目光投回股市震盪不已的六七年前。
“馮雪飛”股票帳戶
1996年4月24日,婁小平的部下溫志鵬(2004年5月11日被海南中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用妻子名字開設了“馮雪飛”股票帳戶,查看清單,我們感覺,開此帳戶最初目的只是為了賣掉所持有的3800個基金單位的富島基金,因為帳上的富島基金於1996年4月26日賣出,並於1996年7月11日取出七千元現金,帳戶僅剩60多塊錢,之後就閒置著。
而一直到39萬元的賄款到帳之後,根據“刑事判決書”的表述帳戶才由溫志鵬交給婁小平掌控。
選擇錯誤的入市時機
從判決書中,《證券導報》記者,了解到婁小平接觸股票的歷史頗久,早在1992年左右,他就在泰山石化(魯石化A,000554)原始股上賺了2萬元。
而這一次,婁為何選擇1997年5月16日入市就不得而知,但正是在這一天,國家計委、國務院證券確定1997年股票發行額度為300億元的訊息公布之後,上證指數暴挫101點,單天跌幅達7.18%,創下了97至今中國證券市場單天跌幅最高記錄。
婁小平在“馮雪飛”股票上帳戶上的操作,結束於1999年的3月11日以15元的價格賣出3200股大連渤海(000616),億城股份(000616)(相關,行情,個股論壇)?,這段時間恰逢中國股市一次調整循環周期(1997年5月——1999年5月19日),由於介入時機不佳,以及婁的操作水平太差,導致“馮雪飛”股票帳戶上出現巨額的虧損。
中關村證券分析師黃侃這樣描述那幾年的股市:在經過1996年年末的12道金牌利空暴跌洗禮之後,以1997年2月19日為啟動時日,至1997年5月12日見頂1510.18點(即,婁小平入市的前四天),滬深大盤走出一波單邊攻勢;但隨著1997“香港回歸”題材的兌現,大盤自5月開始,市場出現一輪為期5個月的大調整,至1997年的9月23日,滬指最低下探1025點;此後一直至1999年的5月“5.19”行情啟動之前,其間的近2年左右時間,市場基本上在1050——1350大致300點上下的箱體區間波動。
操作勤快 屢戰屢敗
1997年5月16日到1998年8月份,婁小平還在當海南省法制局副局長,其炒股記錄可描述為:操作頻繁,屢戰屢敗。這段時間在該帳戶里共買賣股票70次,最多的一個月份相連的7個交易日裡就交易了14次。買賣了海南高速(000886)(相關,行情,個股論壇)、江西水泥(000789)(相關,行情,個股論壇)和一汽轎車(000800)(相關,行情,個股論壇)等23隻股票。第一天,7.9元買入的陝長嶺A持有7天之後以6.72元賣出,損失3.54萬元;14.68元買進的粵美雅A,13天后賣出,損失9300元,出師不利。但是,這樣的失敗交易記錄在他的交易過程中比比皆是。
尤其是1997年6月16日,婁小平分三次以15.19元的均價買入19900股的賽格中康(現賽格三星(000068)(相關,行情,個股論壇)000068),7月4日以10.99的均價賣出,僅這一筆買賣就虧了8.35萬元,損失最為慘重。通觀炒股歷程,贏利的記錄很罕見,其中賺得最多的一次是1998年1月份在燃氣股份(000793)(相關,行情,個股論壇)(000709)上總計賺了2.5萬多元,另還在中核蘇閥和海南高速上分別賺數千元。
到1998年9月婁小平調離海南省法制局為止,這個帳戶上總計虧損了217304.19元。
婁小平就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之後,到1999年3月12日該帳戶上資金被提現一空為止,近半年時間裡,婁只操作了8次,買賣了三隻股票——世紀星源(000005,ST星源)、深南光(000043)(相關,行情,個股論壇)A(000043)和大連渤海?000616,億城股份?,雖然都贏利,但總計只賺七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