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1857--1938),被後人譽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辯護律師,在其律師生涯之中他成功地代理了許多起疑難複雜的經典案件,婁伯和里波路謀殺案就是其中一件。法庭演說是個無底洞,所有接近它的人都必須接受考驗。它考驗你的良知、信念、智慧以及選擇,迫使你檢驗法律的價值、真理的必要性。這正是法庭演說最迷人之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伯和里波路謀殺案
- 外文名:Louboutin and murder in the road
- 時間:1924年6月3日
- 地點:芝加哥
- 類別:案例事件
人物簡介,經典案件,
人物簡介
在克萊倫斯·丹諾漫長的律師生涯中,到1924年的暮春為止,他已經替100多位受到指控的殺人犯進行了辯護,但是,這些辯護案件的勝訴,沒有哪一件比得上耶森·F·里波路和理察·婁伯案來得更為艱難。
經典案件
1924年6月3日,天還沒有亮,丹諾就被幾位來訪者打斷了睡夢,他們給丹諾帶來了一個壞訊息:一個朋友家的兒子已經承認他殺死了一個小男孩,他將要因此而被絞死。
當時,丹諾已經67歲了,他一生堅決反對死刑。這時,他認識到,這么一個名聲不好的審判可以讓他在公眾面前大顯身手,他可以向全國的公眾展示他是如何反對死刑的。但是,案子不利於無罪釋放的因素太多了,證明案犯有罪的證據堆積如山,並且,那兩個讓人無法同情的被告,已經對他們無謂的殺人行為供認不諱。面對著媒體和公眾都強烈要求儘快把殺人犯送上絞刑架的情況,丹諾想出了一個對策,以便淡化這個案子中那些讓人氣憤的事實。
1924年5月21日,芝加哥警方接到了一位居住在海德公園富人區的居民雅各布·法蘭克斯打來的電話,請求他們幫助尋找他14歲的兒子羅伯特,因為羅伯特那天晚上一直沒有回家。隨後,那天晚上晚些時候,法蘭克斯夫人接到了一個自稱是“詹森先生”的電話。在電話里,那人說他已綁架了羅伯特,但羅伯特並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那人還說,第二天早晨,他還會給法蘭克斯夫人進一步的訊息。
第二天,法蘭克斯夫婦收到了一封打字機打的署名為"喬治·詹森"的信。信上保證說,他們的兒子還活著,同時還要求法蘭克斯夫婦準備10000美元,但必須是沒有任何記號的舊鈔票。這些錢要放入一個盒子,盒子要用白紙包裹,用蠟封口。此外,信上還告訴法蘭克斯夫婦,他們以後還會接到電話,電話將告訴他們怎樣去送錢。但是,如果他們通知了警察,或是不嚴格按指示辦,那么他們的兒子就將喪命。那天下午,雅各布·法蘭克斯又收到“詹森"的電話,電話說很快將有一輛計程車來到他家,要把他送到一個雜貨店,在那裡,法蘭克斯將知道下一步怎么做。
但是,就在那天上午,在芝加哥南部一塊草地上的一條陰溝里,一個鐵路維修工吃驚地發現了一具裸體的男孩屍體。在屍體旁,這個工人還同時發現了一副角質框架的眼鏡。雖然羅伯特不戴眼鏡,但警方還是打電話通知了法蘭克斯先生--這個電話只比這位焦急的父親收到"詹森"的電話晚幾分鐘。法蘭克斯這時顧不上綁架者要他呆在家裡等計程車的要求,他迅速趕到現場辨認了屍體,並確認那就是他失蹤的兒子的屍體。孩子死於窒息和頭部受到鈍器擊打,並且,極可能死於法蘭克斯收“詹森"的第一個電話之前。
於是,警察開始著手調查。但他們手上只有兩個真正的證據:一個是寄給法蘭克斯夫婦的信,另一個則是在屍體旁發現的眼鏡。警察首先找到了眼鏡的製造商,這是一位當地的眼鏡師,他的記錄本顯示,他只售出了3副與屍體旁發現的眼鏡一樣的眼鏡。在那3個買主中,只有耶森·里波路缺乏令人信服的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里波路是芝加哥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對鳥類頗有研究,也是一個富商的兒子。當警察來到里波路的住所--里波路的住所離法蘭克斯的家只有幾個街區遠--詢問他有關眼鏡的事時,他的朋友理察·婁伯正好來訪。婁伯也是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的父親則是西爾斯·羅勃克公司的副總裁。
里波路說,他曾在屍體被發現的地區觀察過鳥類。他還說,在謀殺案發生前的那個周末,他跨過發現屍體的那個陰溝拍攝了一些照片。里波路宣稱他的眼鏡就在家裡,但是在一陣仔細的尋找後,他卻沒有在家裡找到眼鏡。於是,警察以懷疑里波路和婁伯有作案嫌疑為由,把他們帶回警局拘留了起來。
偵探集中審問了里波路,尤其是他在綁架和謀殺那天的一切活動。起先,里波路說他想不起他那天都去了些什麼地方,但隨後又說,他那天和婁伯開著他自己的車,一起去了芝加哥鬧市區吃午飯,下午又一起去了林肯公園觀察鳥群。里波路還說,那天晚上,他和婁伯都喝多了,回不了家,於是他們搭載了一些女孩,一起開車去了傑克遜公園。婁伯證實了里波路的說法。
警方隨後把精力放在了那封列印信上。據專家確認,這封信是用昂德伍德牌手提式打字機打的。警方就此再一次審問了里波路,但他卻矢口認他有昂德伍德牌打字機。隨後,警方了解到里波路和他的同學曾一起準備過考試要點,當時用的就是里波路的打字機。於是,警方就那些考試要點進行了細緻的檢查,發現這些考試要點和那封發自"詹森"的信,實際上出自同一台打字機。里波路的同學告訴警察,他們曾用過里波路的打字機打那些考試要點。面對這樣的事實,里波路仍堅持說他沒有昂德伍德牌打字機,並說也許是其他的同學有這樣一台機子。然而,里波路家的一個僕人證實說,就在兩個星期以前,家裡確實有一台昂德伍德牌打字機。但警察再次搜查房子時,卻沒有找到打字機。
就在這時,警察又了解到了另一個重要事實:里波路家的司機在謀殺案發那天,正在清洗和修理里波路的汽車,所以,里波路和婁伯那天不可能開那輛車出去。面對這一新的證據,婁伯供認,為了實施一次完美無缺的犯罪,他和里波路經過精心策劃,綁架和殺害了羅伯特·法蘭克斯。隨後,他們兩人都向檢察官坦白了全部犯罪事實,除了到底是誰給了羅伯特那致命的幾拳以外,他們對罪行的每個細節都供認不諱。
那天,當里波路和婁伯開著一輛租來的車尋找作案對象時,他們發現了羅伯特·法蘭克斯。法蘭克斯是婁伯的一位遠房堂弟。當法蘭克斯拒絕他們邀其同行的請求後,婁伯誘騙他說,他要和他談談網球拍的事,從而把羅伯特騙上了車。隨後,兩人用鑿子敲打羅伯特的頭部,並用一塊布捂住了羅伯特的嘴。儘管里波路和婁伯兩人都指責對方是真正的兇手,但兩人都說,羅伯特很快就死在了后座上。
隨後,他倆開車前往印第安那州的格雷,準備在那裡拋屍滅跡。半路上,忙乎了半天的他們,因肚子餓了,所以停下車,買了兩份三明治,並且,就在車上,在屍體的旁邊,飽餐了一頓。天黑以後,他們開車來到了一個里波路常常去觀察鳥群的地方。在那裡,兩人剝光了羅伯特的衣服,為不讓人認出死者的身份,又在屍體上倒上了硫酸,然後把屍體塞進了一條陰溝。隨後,里波路和婁伯開車回到芝加哥,焚燒了羅伯特的衣服,並清洗了車上的血跡。
第二天,里波路給法蘭克斯先生打了電話,叫他立即乘計程車到一個雜貨店去。里波路後來對警方說,如果法蘭克斯來到雜貨店,他原本打算給法蘭克斯打電話,通知他帶上贖金登上一輛火車。在火車上,法蘭克斯先生將得到一張紙條,紙條將通知法蘭克斯從開動的火車上把贖金扔向某個指定的地點,而此時里波路和婁伯就在車下的那個地方等待著。
面對這種供認不諱的供詞,丹諾感到無計可施。他的兩個當事人都承認參與了犯罪,傳統的借患有精神病而洗脫罪名的辦法(此辦法要求被告不清楚他所幹的事是"錯誤的"),在這個案子中也不適用,因為兩個被告都很聰明,都受過良好的教育,並且,他們作案的目的就是為了乾一件"完美無缺的案子"。
丹諾決定為這兩個已承認犯有殺人罪的被告進行辯護,這位頗有名望的辯護律師試圖通過他高超的辯護技巧,為兩個被告贏得無罪釋放。對此,芝加哥人震驚了。
通過讓兩個被告服罪,丹諾以一種高超的辯護策略,讓他的兩個當事人擺脫了陪審團可能會因他們的罪行而對其處以重刑的可能性--如果被處以重刑,則極有可能是把兩個10多歲的兇手送上絞刑架。丹諾知道,在被告服罪的情況下,伊利諾州的法律賦予法官這樣的許可權:判被告死刑或終身監禁。丹諾還知道,這樣他將有機會提出證據,從而緩和這件謀殺案的嚴重性。他將通過精神病專家的證詞,盡力向陪審團顯示,里波路和婁伯就像出了毛病的機器一樣,他們不應對他們的行為負責。因此,死刑,對兩個不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10多歲的孩子來說,尤其不適合。在丹諾的眼裡,死刑懲罰永遠是不公正的。
在這件號稱"世紀審判"的案件中,高潮出現在克萊倫斯·丹諾雄辯地進行終局演說時。通過終局演說,丹諾不僅挽救了兩個男孩的生命,同時也使法官感動得熱淚盈眶。當丹諾陳述完他那慷慨激昂的演說詞後,坎烏利法官最終裁定,兩個少年犯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兩個兇犯中,其中一人的坐牢時間是另一人的坐牢時間的兩倍還多,但相比之下,他還是認為自己很幸運。理察·婁伯在獄中只呆了12年,就被同牢房的囚犯刺死了。耶森·里波路則比他的朋友幸運多了,他在獄中呆了25年後,假釋委員會於1949年減輕了他的刑罰,準許他在1953年獲得假釋。1955年,里波路出獄,並於1971年自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