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環翠區教育和體育局

威海市環翠區教育和體育局

威海市環翠區教育和體育局是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環翠區教育和體育局
  • 所屬部門: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威海市環翠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黨組織關係隸屬區委教育工委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教育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教育體育文化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六)負責本行業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台港澳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八)負責區級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九)負責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十)負責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
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區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國內外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負責教育體育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各類學校(含幼稚園)及其教學、科研、實驗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將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內容,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負責學生在校活動、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校舍危房改造工作。依法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負責對公共體育場館、公共體育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管理,對承建的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工程進行安全管理。負責對承辦的體育賽事和活動、體育彩票發行進行安全管理。負責監督指導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化教育體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國內外有競爭力的體育強項,最佳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十七)關於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教育體育局指導全區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校車服務企業的監管。區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展城區和農村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值班等局(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外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牽頭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體育調研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教育體育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牽頭負責教育體育工作中的信息化和網路安全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對區有關職能部門和鎮(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組織制定全區中國小重點工作評估細則及評估辦法,並對學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組織督學培訓,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
(二)組織科(掛人事科牌子)。負責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研究擬訂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牽頭全區法治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承擔黨員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負責局(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教育體育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協調落實全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校地合作工作。負責局(委)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教育體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統籌全區教育體育系統評優和表彰獎勵立項、申報管理工作。牽頭推進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參與全區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教師培養、培訓和師德建設工作。承擔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負責支教教師選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師在我區培訓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參與擬訂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區級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體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全區校舍維修改造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援助資金、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區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局(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資金監管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體育事業年度統計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本行業本領域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協調擬訂國家助學、學生資助有關政策,指導學生資助工作。牽頭負責教育體育扶貧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學生平安保險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掛學前教育科牌子)。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義務教育改革與發展。參與組織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中國小辦學標準,指導監督辦學行為。指導普通中國小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校內活動和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等。牽頭全區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落實國家、省義務教育教學改革要求,指導國家、地方、學校相關課程建設與實施,負責將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內容。負責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中國小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關工作。負責中國小招生、轉學政策的制定及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普通中國小教育信息化和網路安全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全區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擬訂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幼稚園辦園標準,指導監督辦園行為。指導幼稚園的德育工作和社會實踐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0至6歲嬰幼兒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工作。開展幼稚園教育教學研究,促進內涵發展,提升保教質量。
(五)民眾體育科(掛青少年體育科牌子)。指導協調和推動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監管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指導協調開展體育職業資格認證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場地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和參與推進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相關體育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體育產業發展項目。負責區級體育社團和各類體育俱樂部業務指導工作。研究提出區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意見,指導組織區優秀運動隊參加國內外各級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指導區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統籌協調監管全區職業體育。指導組織協調區內承辦的國際、全國、全省和全市性競技體育賽事。負責全區優秀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體育教練員的崗位培訓。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制定青少年體育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協調開展全區青少年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協調全區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承擔全區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區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工作。負責運動槍枝的監管工作。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掛民辦教育和社區教育科牌子)。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參與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地方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工作。協調做好中考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相關工作。協調做好擬訂改善學生體質、提高藝術素養的相關政策。負責組織全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做好國家和省級體衛藝綜合信息管理和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指導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協調推廣學生普及性體育及藝術特色項目。指導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協調指導全區學校軍訓工作。擬訂全區發展民辦教育與社區教育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工作。負責和管理全區民辦教育規範發展。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協助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德育教育。負責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編報、學籍審核上報、招生廣告與簡章備案。協助組織參與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活動。負責對職業學校進行辦學督導檢查評估、網路安全等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七)綜合服務科(掛行政調處中心牌子)。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含幼稚園)安全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安全保衛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檢查督促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法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艦艇安全監管。協調指導全區中國小學生裝工作。負責校園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校園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人武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信訪工作,按照程式依法做好初信初訪的轉辦處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中國小校防範和處置邪教問題工作。協調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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