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環翠區商務局

威海市環翠區商務局

威海市環翠區商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商務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環翠區商務局
  • 所屬部門: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威海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商務領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商務領域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中、長期商業網點發展規劃,擬訂城市商業網點發展政策。指導區、區屬開發區商業中心和特色商業街建設。培育社區商業服務體系。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擬訂全區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五)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費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六)擬訂全區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區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牽頭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促進電子商務推廣套用。
(七)負責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八)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十)組織、協調、指導全區招商引資促進工作。負責研究國內外招商引資政策和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擬訂全區招商引資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各鎮(街道)和相關部門開展全區招商引資環境行銷策劃,推介全區重點領域、重點產業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擬訂全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並牽頭組織實施,指導和參與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協調和督辦工作。承擔簽約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本行業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審核、管理全區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推動對外援助工作落實。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
(十二)負責全區經濟開發區(園區)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考核評價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經濟開發區(園區)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的上報工作。
(十三)負責發展環翠區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係,建立聯繫機制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環翠區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負責區際間經濟協作組織以及友好關係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
(十四)管理外國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環翠區代表機構。承擔境內外重大商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按照許可權辦理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負責全區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協同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五)負責及時掌握全區國內經濟合作工作情況,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負責國內招商組織協調、考核等工作。負責國內經濟合作的統計工作。
(十六)指導、監督商貿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拍賣、舊車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和駐外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各類商務專業人才教育培訓工作。
(十八)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牽頭組織、策劃、實施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保衛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商務史志年鑑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駐外機構的黨的建設和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按照許可權辦理因公出國(境)任務的審批和外國(地區)商務人員來訪邀請事項。負責非公有制企業黨建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區商務領域改革。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研。組織擬訂全區商務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對外開放政策。承擔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組織起草商務領域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商務領域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以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
(二)經貿管理科(掛商務人才工作科牌子)。擬訂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協調全區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按規定監督外國以及港澳台非企業經濟組織駐山東代表機構。負責全區對外貿易業務統計分析。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按要求組織實施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區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指導我區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按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產業園區和平台建設,培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套用。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進服務貿易試點城市建設。負責國際貨運代理管理備案工作。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和分析工作。擬訂全區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對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的促進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管理我區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負責全區對外投資合作統計和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和駐外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商務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工作。負責全區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三)投資促進科。指導、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牽頭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考核認定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牽頭組織、策劃、實施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參與擬訂全區吸引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全區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境內外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區際間經濟協作組織以及友好關係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推進國內外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協調與各國(地區)地方政府間多雙邊經貿關係。牽頭組織實施我區與各國(地區)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負責與我國駐外使館經商參處(室)的業務聯繫,承擔有關禮賓禮儀工作。負責研究國內外招商引資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負責本行業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負責全區國內招商引資組織協調、檢查分析和考核認定等工作。負責國內經濟合作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經濟開發區(園區)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考核評價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區經濟開發區(園區)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的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開發區(園區)的分類指導、動態管理。研究擬訂自貿區地方合作示範區方案、政策。負責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相關工作。
(四)商貿流通科。牽頭擬訂全區商貿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貿物流、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承擔相關商務舉報投訴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推動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擬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以及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相關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擬訂流通領域消費促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內貿流通行業統計。指導、監督商貿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拍賣、舊車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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