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戶口遷移是由公安局受理。
辦事指南,所需材料,辦理程式,
辦事指南
市內跨縣(市區)戶口遷移適用於遷入、遷出地址均屬於威海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因購房、招工、調動、結婚等符合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戶口遷移事項。此類戶口遷移實行網上辦理,由遷入地派出所一站式辦結。
所需材料
1、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調動函、《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2、村(居)或單位出具的證明信;
3、擬申請戶口遷入人的房產證書;
4、擬申請戶口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以及待遷入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5、結婚證原件(僅限於夫妻一方已在擬申請地落戶,其夫、妻子女隨遷的);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根據申請遷入的理由不同,分別提供上述對應的證明材料。
辦理程式
具備以上遷入條件其一後,請擬申請遷入人員下載並如實填寫《戶口網上遷移審批表》後,到擬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戶口遷移,戶籍民警根據戶口遷移政策審實相關材料和信息後,上報縣市公安局、分局,公安機關應當在規定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