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名委員會成立於1988年10月,是市政府負責管理全市地名工作的主要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地名委員會
- 地點:威海市
- 時間:1988年10月
- 所屬:市政府負責管理
成員單位,常設機構,工作體制,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
威海市地名委員會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主任委員,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民政局局長任副主任委員,成員單位分別來自市教育、公安、民政、財政、國土、建委、規劃、交通、檔案、廣電、鐵路、房管、工商、質檢、郵政、威海日報社等16個單位。
常設機構
市地名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兼任地名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科具體承辦有關業務。
工作體制
威海市地名委員會是同級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地名工作的協調機構。市及各市、區民政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地名工作的主管部門。地名工作採取以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為主導,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地名管理工作的工作模式。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
2、負責同級人民政府的地名管理日常工作;
3、制訂並組織實施本轄區的地名規劃和工作計畫;
4、承辦本轄區地名的命名、更名和註銷工作,公布標準地名;
5、設定、管理城鄉各種地名標誌;
6、負責地名調查,收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
7、組織編纂地名書、圖,審定地名圖書資料;
8、對社會正確使用標準地名進行宣傳、監督、檢查;
9、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地名工作任務。